土地共享先导计划多三宗申请获原则性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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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考虑不同业界代表组成的「先导计划顾问小组」(顾问小组)的意见,由财政司司长主持的「土地及房屋供应统筹组」按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授权,通过给予三个项目原则性同意。
该三宗申请分别在大埔及葵青区,拟提供共约8 100个房屋单位,包括约6 100个公营房屋单位。有关申请概要如下。详细的拟议发展参数及申请进度则已上载至先导计划的网页:www.devb.gov.hk/tc/issues_in_focus/land_sharing_pilot_scheme/land_sharing_pilot_scheme_applications/application_received/index.html
- 申请编号LSPS/001:申请由金鹿置业有限公司(母公司:南丰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申请地点位于新界大埔露辉路及汀角路,拟议由现时「绿化地带」及「道路」改划作住宅和辅助设施用途。拟议计划下新增的住用总楼面面积约为77 000平方米,当中百分之七十(约54 000平方米)将拨作公营房屋/「首置」用途,余下百分之三十(约23 000平方米)拨作私人住宅发展。拨作公营房屋/「首置」的54 000平方米总楼面面积,连同申请人建议并入更多政府土地所产生约11 000平方米住用总楼面面积,预计提供约1 200个公营房屋/「首置」单位;拨作私人住宅发展的总楼面面积预计提供约500个私营房屋单位。顾问小组支持此方案,认为拟议房屋发展已适当考虑周围已建及自然环境的情况。
- 申请编号LSPS/004:申请由亚光发展有限公司、Clover Success Limited及Gettenwood Company Limited(母公司:会德丰地产有限公司)联合提交。申请地点位于大埔林村田禾路及社山路以南,拟议由现时「农业」地带改划作住宅和辅助设施用途。拟议计划下新增的住用总楼面面积约为206 000平方米,当中百分之七十(约144 000平方米)将拨作公营房屋/「首置」用途,余下百分之三十(约62 000平方米)将拨作私人住宅发展。拨作公营房屋/「首置」的144 000平方米总楼面面积,连同建议并入更多政府土地及政府收回土地所产生约79 000平方米住用总楼面面积,预计提供约4 100个公营房屋/「首置」单位;拨作私人住宅发展的总楼面面积预计提供约1 200个私营房屋单位。顾问小组支持此发展方案,认为基于土地业权现有分布,计划优化了土地的发展潜力并重点加强公共房屋的供应;另一方面,亦可与毗邻早前已获得原则性同意的先导计划产生协同效应,综合规划所需的基础设施及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增加项目成本效益。
- 申请编号LSPS/006:申请由天运丰香港有限公司(母公司:华信地产财务有限公司)提交。申请地点位于葵涌梨木道,拟议由现时「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具历史和建筑价值的建筑物保存作社会福利设施用途」及「休憩用地」改划作住宅和辅助设施用途。拟议计划下新增的住用总楼面面积约为50 000平方米,当中百分之七十(约35 000平方米)将拨作公营房屋/「首置」用途,余下百分之三十(约15 000平方米)将拨作私人住宅发展。拨作公营房屋/「首置」的35 000平方米总楼面面积,连同申请人建议并入更多政府土地所产生约11 000平方米住用总楼面面积,预计提供约800个公营房屋/「首置」单位;拨作私人住宅发展的总楼面面积预计提供约300个私营房屋单位。在公共房屋部分以外的现存二级历史建筑亦会被保留及活化作私人安老院用途,以服务社会。顾问小组支持此发展方案,认为拟议房屋发展可优化土地的用途及增加位于市区的房屋供应。
经初步评估,当局现阶段认为三宗申请未有不可克服的技术问题,而项目所需的基础设施工程与项目的建屋规模相称。此外,三宗申请所纳入的政府土地面积恰当,除增加公营房屋单位数目外,更有助完善发展布局,从而提升土地使用效率。
在获得原则性同意后,申请人下阶段会进行详细技术评估,敲定发展参数,并确认发展计划在交通、环境、基建等方面均无不可接受的影响,预计最早于二○二四年进行所需的法定及行政程序(如城市规划、道路工程刊宪及土地契约修订程序),相关工程亦会于其后开展。
发展局发言人表示,先导计划旨在释放政府规划研究及保育范围以外私人土地的发展潜力,在政府主导的土地供应项目以外发挥补足作用。在先导计划下,用地因整体基建提升而新增的住用总楼面面积,将按70:30的比例拨作公营及私营房屋发展。一如其他土地契约修订,申请人需向政府补足地价。
先导计划于二○二○年五月推出,申请期至二○二四年五月五日。目前接获的六宗申请(连同此新闻公告的三个项目),均已取得原则性同意。
完
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00分
香港时间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