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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提醒市民含吗啉乙基吗啡药剂制品于二○二四年一月一日起撤销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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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今日(十二月十八日)提醒市民,含吗啉乙基吗啡的药剂制品将于二○二四年一月一日起撤销注册,有关药物将不可在市场出售。

  吗啉乙基吗啡是一种中枢性镇咳药,用于治疗成人和儿童乾咳。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详细考虑海外监管当局关于吗啉乙基吗啡的最新建议,以及本地专家的意见等因素后,认同在使用神经肌肉阻滞剂进行全身麻醉前的十二个月内曾使用吗啉乙基吗啡,会对神经肌肉阻滞剂产生过敏性休克的风险,决定由二○二四年一月一日起撤销含吗啉乙基吗啡药剂制品的注册。卫生署已于今年七月七日透过新闻公报发布相关决定及受影响二十七款药物的名单(有关产品的名单(只有英文)列载于附件)。卫生署已发信通知医护人员及药剂业界有关决定及要求受影响药物制造商和批发商从市场回收有关药剂制品。

   卫生署发言人强调∶「卫生署已再次致函提醒医护人员及有关注册证明书持有人有关含吗啉乙基吗啡的药剂制品撤销注册的日期。仍在服用有关药剂制品的病人应立即谘询相关医护人员意见并转用合适替代药物。」

  发言人补充∶「由二○二四年一月一日起,所有药物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和医护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售卖或供应含吗啉乙基吗啡的药剂制品。药物制造商及批发商必须在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从巿场回收所有有关产品。明年一月一日起,卫生署会就任何非法管有或销售含吗啉乙基吗啡的药剂制品的个案采取执法行动。」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非法售卖或管有以作销售用途的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及第1部毒药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20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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