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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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民政及青年事务局(民青局)局长麦美娟今日(十二月十八日)于第七届候任区议员地区治理培训班(上午场次)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大家好,我们刚进行了第一场为新一届香港及九龙区候任区议员熟习职责而举办的「地区治理培训班」(培训班)。我们非常重视今日的培训班,故刚才政务司司长(司长)亦亲身出席,跟候任区议员讲述特区政府对新一届区议会的期望,并介绍完善地区治理的背景、理念和如何令地区工作受惠于每一位市民。
 
  在司长致辞后,我于培训班上讲述地区治理工作上期望区议会能回复到《基本法》第97条的初心定位,成为政府在地区治理方面的助手,一起为政府收集和了解市民的民意,掌握民情民意,让我们在施政时,能更好回应市民的诉求。我们亦介绍了一些简单内容, 包括《区议员履职监察制度指引》和《区议会常规》。
 
  我亦借第一次与候任区议员会面,分享了一些过往我在地区工作的经验。总的来説,我们希望透过今日的培训班,可令新一届区议员尽快投入区议会的工作,令每一位市民受惠。
 
  我现介绍几位候任区议员,大家可以向他们提问。柯创盛是原来观塘区的区议会主席,他是次从地区直选再次当选为观塘区候任区议员。黄雨程是南区地区委员会界别当选的议员,她亦是在全港地区委员会界别中最年轻的当选候任区议员,我就不透露她的年纪,让她自己及后决定再说。胡诗韵是深水埗从直选当选的候任区议员,她是一位独立人士,凭着她的地区工作经验赢出是次区议会选举。利哲宏是少数族裔的候任区议员,他本来是一位中学副校长,我希望他的加入可以令九龙城区议会有少数族裔的代表,能更好地跟当区的居民一起合作。
 
记者:局长,履职监察机制指引方面,暂时局方还未正式公布。刚才你都提到在会上有向候任区议员介绍,可否具体说说指引内容大概是什么?区议会会议常规是怎样?可否说一说?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区议会履职监察机制指引是根据《区议会条例》所说,即民青局局长有权订立指引,并且发布。所以我们稍后会发布这个履职监察机制指引,里面会有负面行为清单,其实正如我之前在立法会介绍时提及,包括不能扰乱会议秩序、按利益申报机制申报利益等。这个负面行为清单跟我们在立法会介绍时提及的差不多。
 
  而在今次订立指引确保区议员尽责履职时,我们都订下一些目标,包括每年要按时出席会议,出席率不低于百分之八十、开设办事处、每年须向区议会主席提交工作报告,大概交代每年出席多少活动、进行过什么谘询工作;以及参与区议会「会见市民计划」,亦要在地区建立与市民的恒常沟通机制。其实整个履职监察机制的目标和原则,就是希望每一个区议员当选上任后,都会紧密与居民接触,协助居民解决他们的问题、困难和反映意见。
 
记者:之前都有一些意见担心民政专员在这个监察机制下权力会太大,刚才在会上有没有区议员反映类似意见?当局如何平衡?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刚才我们介绍时,各个区议员其实都非常明白日后上任后,尤其是在第七届区议会,大家对区议会的区议员有一个很大的期望,所以大家都非常了解要如何做好地区工作。有同事提到,区议会主席是由地区专员担任,其实是更好地发挥协同、统筹的角色。我们相信日后区议会主席由专员担任,不论是区议会、关爱队,还是地区几个委员会,协同效果会更好。在履职监察机制下,若你看看《区议会条例》,履职监察机制的权力是在(民青局)局长身上,包括制订指引、委任监察委员会,以及决定是否接受委员会(调查)结果。履职监察机制的设计,正如我所说,我们要确保每一个区议员都是尽责履职,在上任之后和市民保持紧密联系,充分掌握地区脉搏和民情民意。
 
记者:我想问问如果有一些区议员履行不了履职监察指引,局方会如何处理?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其实这个在《区议会条例》有清楚说明。当有区议员被指未能完成或履行履职监察机制,或做了一些行为触及要成立监察委员会的话,就会由当区区议会过半数的成员赞成或由当区三个区议员联署经区议会主席交予民青局局长去要求成立一个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的组成会有五个成员:一个是非区议员的人选,另外四个是非当区区议员。他们会进行调查,确保这个被要求调查的区议员是否真的违反履职监察机制或做了什么行为应该受到一些惩罚。监察委员会按着调查结果向民青局局长提议惩罚:包括口头警告、罚款、停职、停止办事处营运或终止约满酬金等等。这个在条例里已经说明会由监察委员会按着调查结果向民青局局长建议。当民青局局长收到建议之后,会确认是否按有关建议进行有关的惩处。如果该区议员有不满或觉得需要申诉,可以向政务司司长提出申诉。条例里已经将有关机制的实行,包括何时启动调查或如何惩处或上诉机制,条例里面已经说明清楚了。
 
记者:在今次的选举,全部都是爱国者,你估计有机会违反指引的成数大不大?你估计是否会有议员被惩处?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现在他们都未上任,我们就别想着他们未上任但先「犯校规」。我反而对这400多位区议员充满期望,希望他们透过不同培训,每一位都了解自己是任重道远,会和区议会主席、民政处、民青局和整个政府,一起协助政府做好地区治理的工作,增加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我对他们非常有信心。
 
记者:区议员今日的学习态度如何?有没有人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我非常高兴,每位出席的区议员都非常投入。我的座位位置较高,能看见有没有人打瞌睡。在我讲解的过程中,我看不到有人打瞌睡,即是大家都是十分聚精会神参与培训。我们有投影片去介绍,他们很多都立即用手机拍下投影片的内容。尤其是当我们讲到一些区议会的职能,我介绍《区议会条例》(第547章)第4A条有关区议会的九个职能,大家都很踊跃,因为我们都很清楚,我有特别介绍,今次进行《区议会条例》修订时,我们将区议会的职能由原来的两项增加至九项,次序亦由排第61条提(前)到去第4A条,即是我们十分强调区议会能否发挥好他们的职能,令他们能成为特区政府地区治理的好帮手、好伙伴,令到我们可以掌握到民情民意,这是我们非常重视的。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多谢大家,在下午有另一场给新界区议会的培训。我们是一个团队,我相信日后这些交流和分享会将会不停的去举办,令到整体470个区议员、民政专员、民政处和民青局变成一个庞大的地区治理团队,一起为市民服务得更好,令每一个市民都有幸福感和获得感。谢谢大家。



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