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九题:定期展览奖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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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吴永嘉议员的提问和署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陈百里博士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为协助会展业复苏,并强化香港作为国际会展之都的地位,政府于本年七月推出总额14亿元的定期展览奖励计划(该计划),期望在该计划的三年期内,向合资格定期展览的主办单位所举办的超过200场展览提供奖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该计划至今收到及批准的申请数目分别为何,并按涉及的展览分类(即合资格国际定期展览和其他合资格定期展览)列出分项数字;获批申请的平均奖励金额,以及每宗申请平均的审批时间为何;
 
(二)该计划至今收到及批准涉及以下展览类别的申请数目分别为何:(i)其他定期展览(例如过去不足五届的定期举办或打算定期举办的新展览),以及(ii)过去五届中有任何一届或全部不是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或亚洲国际博览馆举行的展览;涉及(i)及(ii)展览类别的获批申请的平均奖励金额分别为何;
 
(三)鉴于有意见认为,以该计划涉及的14亿元总额奖励200场展览,平均每场展览可得700万元,远低于每场展览的奖励上限2,000万元,当局会否增加该计划的拨款;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会否考虑将该计划的实施期延长或将其恒常化;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吴永嘉议员提出的问题,现综合回覆如下:
 
  为协助香港会议展览(会展)业在疫后复苏,保持会展业竞争力,巩固和提升香港作为国际贸易中心和会展枢纽的地位,政府在今年七月推出14亿元的定期展览奖励计划(奖励计划)奖励合资格定期展览的主办单位,为期三年。
 
  一般而言,在收到主办单位透过场地管理公司提交完整申请表格及所有证明文件后,政府会在12个工作天内透过场地管理公司向主办单位发放奖励金。
 
  在截至二○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的五个月内,奖励计划共收到32份已完成活动的申请,当中31份已获审批,涉及奖励金额合共1亿1,200万元,余下一份申请正待主办单位补交文件,没有申请被拒。
 
  已获批的31份申请中:
 
*22份申请是国际定期展览,平均奖励金额约480万元;其余九份申请是其他定期展览,平均奖励金额约60万元。
 
*八份涉及过去举办不足五届的定期展览或打算定期举办的新展览,平均奖励金额约150万元;另有三份涉及过去五届展览中的一届或全部不是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或亚洲国际博览馆举行的展览,平均奖励金额约560万元。
 
  目前,奖励计划运作不足半年,款项运用不足一成。政府会密切留意奖励计划款项的运用情况和业界需要,适时考虑是否有需要调整奖励计划的细节。
 



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