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五题:透过人才入境计划引入的中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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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永光议员的提问和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于二○二三年五月十六日公布更新的「人才清单」(清单),适用于「优秀人才入境计划」、「一般就业政策」及「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更新的清单涵盖九个行业领域的51项专业工种,其中包括属医疗服务行业的中医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更新的清单公布至今,有否雇主透过上述输入人才计划引入中医师;若有,政府分别收到和批准多少宗申请,以及涉及的中医师人数为何;获批申请中,有多少名中医师已来港;
 
(二)第(一)项所述获批签证来港的中医师的工作内容为何,包括会否提供中医诊疗服务;及
 
(三)鉴于《中医药条例》(第549章)规定,所有在本港作中医执业的人士,必须先向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辖下的中医组提出注册申请,并申领执业证明书,当局会如何做好把关工作,以确保透过上述输入人才计划引入的中医师在领有有关执业证明书后才提供中医诊疗服务?
 
答覆:
 
主席:
 
  就陈永光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劳工及福利局和入境事务处后,现综合回覆如下:
 
  政府在二○二三年五月公布扩大「人才清单」至涵盖九个行业领域的51项专业工种,包括全部13个法定医疗专业(包括中医师)。「人才清单」应用于「优秀人才入境计划」、「一般就业政策」及「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有关措施的目标是为符合现行本地法定注册要求的医疗专业人员提供入境香港工作的便利,并发放正面信息,显示政府致力吸引合资格非本地培训医疗专业人员来港的决心,对吸引人才及稳定人手供应有正面作用。但有关措施并不会改变有关人士在香港相关的专业资格及执业要求。
 
  根据《中医药条例》(第549章),所有在本港作中医执业的人士均须向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辖下的中医组申请中医注册。任何非本地培训中医(包括非香港居民)如要成为本港注册中医,可以参加中医执业资格试(注),取得合格后申请注册。注册中医必须持有有效的执业证明书,才可在香港作中医执业。
 
  中医师如欲透过上述三个人才入境计划获得「人才清单」提供的入境便利,须已持有可根据《条例》在香港注册的资格。以注册中医为例,非香港居民若符合有关中医执业训练要求,参加并通过中医执业资格试,在完成注册及取得执业证明书后,即可获得「人才清单」提供的入境便利来港,以注册中医身分工作及执业。
 
  自扩大「人才清单」后,截至二○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上述三个人才入境计划暂时没有接获及批出符合「人才清单」内中医师专业资格的申请。
 
注:中医执业资格试开放予修毕中医组认可的中医执业训练本科学位课程或中医组认可与该课程相当的课程的人士,亦没有规定考生必须为香港居民。



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