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所被拒绝续发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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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发言人今日(十二月七日)提醒职业介绍所的持牌人及经营者,在经营业务时必须时刻遵守法例。
经营位于西营盘的Laikee Tang Advisers的唯一董事因曾违反《盗窃罪条例》被定罪,劳工处已拒绝向该职业介绍所续发牌照。
根据《雇佣条例》第53(1)(d)(i)条,如职业介绍所的持牌人的有关连人士于过去五年内,曾因犯了涉及身为三合会会员、欺诈、不诚实行为或勒索的罪行而被定罪,劳工处处长可拒绝发出或续发其职业介绍所牌照。
发言人说:「职业介绍所的持牌人及经营者在经营业务时必须时刻遵守法例,包括《雇佣条例》、《职业介绍所规例》,以及《职业介绍所实务守则》,否则可被撤销或被拒绝续发牌照。」
这是劳工处在二○二三年决定撤销或拒绝续发职业介绍所牌照的第四宗个案。
公众人士如欲查询与职业介绍所相关事宜或投诉职业介绍所的不良经营手法,请致电2115 3667、电邮至ea-ee@labour.gov.hk,或亲身前往九龙旺角道一号旺角道壹号商业中心九楼九○六室,与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联络。
完
2023年12月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