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动议二读《2023年电讯(修订)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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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今日(十二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动议二读《2023年电讯(修订)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谨动议二读《2023年电讯(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
 
  香港自二○二○年四月已昂然踏入第五代流动通讯(5G)的年代,香港现时的5G网络已覆盖逾九成人口。5G技术支援高速的流动服务,亦具有大规模连接、极可靠和低时延通讯的特性,为各行各业带来巨大的机遇。基于5G的性质,流动网络营办商需要装设更多流动通讯设施,才可建设更全面的通讯网络。《条例草案》旨在落实二○二二年《施政报告》提出促进5G发展的措施。透过修订《电讯条例》(第106章),《条例草案》提供法律基础,让获得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授权的流动网络营办商有权进入指明的新建楼宇的预留空间装设和维持流动通讯设施。
 
  流动网络营办商过去表达在私人土地或楼宇安装流动通讯设施时面对不少困难,而现存楼宇亦未必有足够空间装置有关流动通讯设施。因此,政府建议在《条例草案》下指明的新建楼宇(包括新建商业、工业、住宅和旅馆楼宇,以及重建楼宇)需要预留空间,并授权流动网络营办商进入,以装设和维持流动通讯设施。就进入指明的新建楼宇装设和维持设施而言,有关建议将统一流动网络营办商和固定网络营办商的相关安排,而预留空间的面积将获豁免计入总楼面面积。
 
  为落实上述建议,除了修订《电讯条例》外,通讯局将会发布业务守则,订明在指明的新建楼宇内装设流动通讯设施所需的基建设施的最低标准和要求,为流动网络营办商、地产发展商、建造业专业人士等提供详细资料和指引。相关政府部门包括屋宇署和地政总署亦会修订相关行政指引、实务守则及作业备考,以配合通讯局所颁布的业务守则,确保在新建及重建的上述楼宇预留空间装设有关流动通讯设施。我们亦会在政府建筑物及公共房屋落实有关要求。
 
  在制定有关建议时,我们充分谘询了主要的相关持份者,包括电讯界、发展商、专业团体等,亦于今年三月二十日就建议谘询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有关条例修订的建议获得业界及立法会议员普遍支持。
 
  除了上述的修订外,我们亦会藉此机会推展法律适应化修改工作,修订《电讯条例》及相关规例,使其符合《基本法》和切合香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的地位。建议的修订大多属用语及文字上的更改,对条文没有实质影响。
 
  主席,流动通讯网络已成为日常生活的基本必需品,亦是促进创新科技进一步发展的基础,我们相信《条例草案》对扩展本港的流动通讯网络包括5G网络覆盖和促进香港发展成为智慧城市起关键作用。我们会全力配合立法会审议《条例草案》的工作,希望能得到各位议员支持,让《条例草案》尽早获立法会通过。

  我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