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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布申请中一自行分配学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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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十二月四日)公布,参加应届(二○二四年度)中学学位分配办法(中一派位)的小六学生家长,如欲为子女申请官立、资助、按位津贴中学及参加派位的直接资助计划(直资)中学的自行分配学位,必须在二○二四年一月二日至十六日向有关中学递交申请。
 
中一入学申请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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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家长已登记成为「中一派位电子平台」(esspa.edb.gov.hk)用户并以「智方便+」绑定帐户,可于明日(十二月五日)起透过电子平台浏覧升中选校的相关资讯,以及于稍后时间递交自行分配学位申请和查阅申请结果。教育局鼓励家长及早登记使用「智方便+」(www.iamsmart.gov.hk/tc/reg.html),并以「智方便+」启动「中一派位电子平台」,以享用更方便快捷的电子服务。
 
  为切合不同家长的需要,教育局会继续接受传统纸本申请表,并已通知参加中一派位的小学于明日领取《中一自行分配学位申请表》(申请表)及《申请中一自行分配学位手册》(手册)。每名参加中一派位的小六学生的家长将透过其子女就读的小学收到两份纸本申请表。学生如非就读参加派位的小学(包括合资格的新来港儿童及各人才入境计划下的受养人),其家长可前往教育局学位分配组索取有关申请表。
 
递交中一自行分配学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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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发言人说:「我们鼓励家长透过『中一派位电子平台』向中学递交申请表及个别学校所要求的其他文件。若家长选择以纸本亲身递交申请表及其他所需文件,请注意学校的办公时间。」
 
  家长收到的两份电子或纸本申请表,会分别显示「选校次序1」和「选校次序2」。「选校次序1」代表学生的首选学校,而「选校次序2」代表其次选学校。在任何情况下,小学及中学不得向学生或家长查询其选校次序,而申请人及其家长亦不应向学校表明其选校意愿。
 
  发言人提醒家长应细阅《申请中一自行分配学位家长须知》,无论有关申请是透过「中一派位电子平台」或以纸本递交,家长切勿向多于两所参加派位的中学递交申请,否则其子女的自行分配学位申请将会作废。此外,家长切勿同时经『中一派位电子平台』和以纸本申请表为同一名子女递交重复申请。。
 
  发言人表示:「自行分配学位的申请不受地区限制。家长选择学校时应先对学校有充分认识,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传统特色、宗教、收生准则及其发展和运作,以衡量学校是否配合子女的特质、性格、能力及兴趣,从而作出适当的选择。家长可参考《中学概览》(www.chsc.hk/secondary)或学校网页提供的相关资料。」
 
  「成功申请自行分配学位的学生不会经统一派位获分配学位。因此,家长应只向属意的中学提出申请。教育局会将学生的选校次序和学校的《自行分配学位正取/备取学生名单》作配对。如学生同时获两所申请的中学录取,其学位将按学生的选校次序分配。」
 
中一自行分配学位正取学生通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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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言人提醒,在自行分配学位正取学生的通知安排下,如学生获参加派位中学纳入其自行分配学位正取学生名单,家长将于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收到学校通知。如家长已登记成为「中一派位电子平台」用户,他们亦可于同日上午十时起透过电子平台查阅自行分配学位正取学生通知。家长无须回覆学校是否接受学位。自行分配学位阶段的派位结果,将于二○二四年七月九日与统一派位结果一并公布。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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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长如需查阅接受自行分配学位的中学名单,以及其可供申请的自行分配学位数目,可向小学借阅手册,或透过教育局网页(www.edb.gov.hk)和二十四小时自动电话查询系统(电话:2891 0088)的传真服务取得最新版本。
 
  家长如对申请自行分配学位有任何疑问,可向子女就读的小学或申请中学查询。至于一般查询,家长可联络教育局学位分配组(电话:2832 7740/2832 7700;地址:观塘伟业街223号宏利金融中心2楼2室)。教育局学位分配组将于本月稍后搬迁,详情将适时于教育局网页公布。
 
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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