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处国家安全处落案起诉一名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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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落案起诉一名二十六岁男子一项「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一项「管有煽动刊物」罪及一项「管有他人身份证」罪。
案件将于今日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于十一月二十七日下午接获报案,指一名男子在香港国际机场涉嫌穿上有煽动字句衣服。人员赶赴现场,并于该名男子的随身物品中再搜出印有煽动字句的旗帜和衣物,以及一张他人身份证。经调查后,人员拘捕该名男子,涉嫌「管有他人身份证」及违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九和十条「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
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属严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处监禁两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完
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