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二十一题:政府建筑物的电动车充电设施
*********************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黎栋国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的书面答覆∶
 
问题:
 
  行政长官在二○二二年《施政报告》中宣布,在二○二五年或以前,为额外约7 000个政府建筑物停车位提供电动车充电设施(充电设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的政策是否在全部可供停泊车辆的政府建筑物内提供充电设施;如是,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现时全港政府建筑物共有多少个停车位,以及在宣布为上述约7 000个停车位提供充电设施前,有多少个政府建筑物的停车位已设有充电设施;
 
(三)为上述约7 000个停车位提供充电设施的开支预算,以及至今的实际开支为何;
 
(四)(i)至今已提供充电设施的政府建筑物停车位的数目,以及(ii)为上述约7 000个停车位提供充电设施的工作完成后,配备充电设施的政府建筑物停车位的数目,并按政府建筑物及车位种类(即私家车、电单车及轻型货车)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五)鉴于政府于二○二○年五月十一日本会研究电动车发展相关事宜小组委员会会议上表示,在现有政府建筑物安装快速充电器的主要困难是成本高昂及需要大量空间,为上述约7 000个停车位提供的充电设施中,是否全数为中速充电器;如是,有否计划加设快速充电器;如不是,该等充电设施中分别有多少个中速及快速充电器;及
 
(六)使用政府建筑物停车位充电设施的公务员是否需要为充电服务付费;如是,收费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为达至香港在二○五○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政府一直致力推动绿色运输,而相关的充电配套设施不可或缺。正如行政长官在二○年二三年《施政报告》中提到,政府会大力推动电动车充电配套扩展,目标是在二○二七年年中前把香港公共和私人充电停车位的总数提升至约20万个,包括行政长官在二○二二年《施政报告》中宣布在额外7 000个政府建筑物停车位提供充电设施,以牵头在政府建筑物内加装充电配套,配合绿色运输发展。
 
  就黎议员的提问,我现回覆如下:
 
(一)政府已于二○二三年三月更新了《绿色政府建筑》通告,订明在二○二三年四月一日或以后发出招标文件的新建政府建筑物范围内的所有私家车、电单车及轻型货车停车位(不论室内或室外)须全面提供电动车中速充电器。至于现有的政府建筑物,在技术可行的情况下,亦会尽可能为所有私家车、电单车及轻型货车停车位提供电动车充电设施。
 
(二)根据运输署提供的数据,截至二○二三年九月,政府建筑物内的停车位(包括公众及附属停车位)总数约为72 500个。另外,《行政长官2022年施政报告》宣布在额外7 000个政府建筑物停车位提供充电设施时,政府建筑物内已合共有约2 200个公共停车位设有电动车充电器,另外约有690个供政府车队使用的停车位设有电动车充电器。
 
(三)为达到7 000个额外充电停车位的目标,各相关部门会在技术可行及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条件下,提升建筑或规划中的政府建筑物内电动车充电器的数目。所涉及的开支将视乎个别工程的实际情况而定,而各建筑物内加装充电器的停车位数目亦仍在规划及调整中,因此,环境保护署没有相关资料。
 
(四)截至二○二三年九月,全港政府建筑物内合共有约2 550个公共停车位设有电动车充电器,另外约有730个供政府车队使用的停车位设有电动车充电器。
 
  上述额外7 000个停车位加装充电设施的工程完成后,全港政府建筑物内将会有逾10 000个停车位配备充电设施,预计主要是私家车车位。由于计划仍在进行中,各有关政府建筑物内加装充电器的停车位数目尚未确定,而车位的确切分类亦将会由各部门日后按照其运作需要而决定,因此,政府未能提供详细分项数字。
 
(五)上述的7 000个充电器会以中速充电器为主。快速充电器方面,二○二三年三月更新的《绿色政府建筑》通告已订明不少于100个停车位的新建停车场,需要安装最少两台输出功率不低于100千瓦的快速充电器,以支援电动车快速补电。至于建筑或规划中的政府建筑物,各相关部门会参考有关指引,在技术可行的情况下考虑为停车场提供更多中速或快速充电器。
 
(六)政府将于二○二三年年底开始逐步将政府停车场内的充电服务市场化,并向使用者征收充电费。至于其他政府建筑物内的电动车充电器,在不影响政府电动车车队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各政府部门可因应其建筑物停车场的实际运作情况及需要,考虑开放予公务员等不同人士使用,并按「用者自付」原则厘定收费水平。
 
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