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侦破航空旅客携带怀疑受管制乾鱼翅案件(附图)
*************************
一名三十五岁男旅客十一月二十四日从巴西经埃塞俄比亚飞抵本港。扺港后,他向海关人员申报该批受管制物品,并出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公约》)文件的照片。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人员其后证实,该文件是无效。渔护署人员在该名旅客的十五箱寄舱行李内,发现部分乾鱼翅属《公约》附录II列明的濒危物种,并受《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条例》)所管制。
两宗案件中,不法分子不但企图行使伪造或无效文件,并故意将未受管制与受管制的乾鱼翅混在一起,企图鱼目混珠,以逃避海关侦查。
政府已刊宪修订《条例》,更多鲨鱼物种将在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纳入《条例》管制。海关与渔护署会继续严厉执法打击非法走私濒危物种。
海关提醒市民,切勿携带受管制物品,包括乾鱼翅等的鲨鱼制品进出香港。
根据《条例》,任何人非法进出口濒危物种,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十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走私活动。
完
2023年11月26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5时35分
香港时间15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