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一题:市区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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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克勤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甯汉豪的书面答覆:
问题∶
根据《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规划远景与策略》,预计到二○四六年,楼龄达70年或以上(即在一九七六年或之前落成)的私人住宅楼宇单位达326 000个,约为二○一五年同龄楼宇数量的300倍。关于市区重建,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10年,每年(a)市区重建局项目及(b)私人重建项目的以下资料:(i)供应的私人住宅单位数目,以及(ii)所涉拆卸的私人住宅楼宇及单位数目;
(二)鉴于在二○○一年公布的《市区重建策略》(《策略》)中,当局提出计划透过20年的市区重建计划达到重建约2 000幢破旧失修的楼宇的目标,但该目标在二○一一年公布的新修订《策略》中被删除,为加快重建破旧失修的楼宇,当局会否重新订立目标并把它纳入《策略》;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如何评估市区重建的成效及新修订的《策略》的落实情况?
答覆:
主席:
经征询房屋局、屋宇署、差饷物业估价署及市区重建局(市建局),我现答覆如下:
(一)根据房屋局整合不同政策局和部门提供的数据,过去10年(二○一三至二○二二年)由重建项目供应的私人住宅单位数目见表一:
表一
年度 | 由重建项目供应的私人住宅单位数目* (以获发占用许可证的年份计算) |
||
市建局项目 | 私人重建项目 | 总数 | |
二○一三 | 300 | 3 000 | 3 300 |
二○一四 | 1 300 | 3 000 | 4 300 |
二○一五 | 1 700 | 2 100 | 3 800 |
二○一六 | 1 300 | 3 700 | 5 000 |
二○一七 | 200 | 2 600 | 2 700 |
二○一八 | 800 | 4 600 | 5 400 |
二○一九 | 400 | 3 000 | 3 400 |
二○二○ | 2 500 | 2 400 | 4 900 |
二○二一 | 1 200 | 2 400 | 3 500 |
二○二二 | 300 | 3 700 | 4 000 |
总数 | 9 900 | 30 500 | 40 400 |
根据差饷物业估价署及市建局提供的数据,过去10年(二○一三至二○二二年)重建项目所涉拆卸的私人住宅单位数目见表二:
表二
年度 | 重建项目所涉拆卸的私人住宅单位数目*(注一) | ||
市建局项目 | 私人重建项目 | 总数 | |
二○一三 | 1 000 | 600 | 1 600 |
二○一四 | 900 | 1 600 | 2 500 |
二○一五 | 400 | 1 600 | 2 000 |
二○一六 | 500 | 600 | 1 100 |
二○一七 | 100 | 1 400 | 1 600 |
二○一八 | 200 | 700 | 900 |
二○一九 | 100 | 800 | 900 |
二○二○ | 100 | 800 | 900 |
二○二一 | 1 100 | 1 300 | 2 500 |
二○二二 | 1 200 | 1 200 | 2 400 |
总数 | 5 600 | 10 600 | 16 200 |
根据屋宇署提供的数据,过去10年(二○一三至二○二二年)重建项目所涉拆卸的私人楼宇数目(注二)见表三:
表三
年度 | 重建项目所涉拆卸的私人楼宇数目* (以屋宇署认收拆卸工程竣工证明书的年份计算) |
||
市建局项目 | 私人重建项目 | 总数 | |
二○一三 | 40 | 320 | 360 |
二○一四 | 30 | 80 | 110 |
二○一五 | 40 | 120 | 150 |
二○一六 | 30 | 80 | 110 |
二○一七 | 10 | 80 | 90 |
二○一八 | 2 | 70 | 80 |
二○一九 | 10 | 90 | 90 |
二○二○ | 0 | 170 | 170 |
二○二一 | 20 | 180 | 200 |
二○二二 | 60 | 220 | 290 |
总数 | 240 | 1 410 | 1 650 |
(二)及(三)市建局过去20多年工作取得的成效是有目共睹。市建局至今已先后推展了73个重建发展项目(当中46个项目已完成),预计合共提供33 200个新建住宅单位(当中14 300个单位已落成)。为落实二○一一年经修订的《市区重建策略》,市建局过去10多年推行这些重建项目亦采取了新手法,由二○○一年《市区重建策略》比较聚焦个别并分散于不同区域的旧楼重建,转为按二○一一年《市区重建策略》的「规划主导、地区为本」的方针推展市区更新工作,藉重建的契机重新规划区内交通路线、行人设施、绿化休憩空间等,令项目更具规划效益,因而不再单纯重量,而是更为重质。此外,市建局在规划老旧区域和提出创新规划工具以推动重建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具体例子包括二○二一年完成的《油麻地及旺角地区研究》,以及正进行的荃湾和深水埗地区研究。同样是回应二○一一年《市区重建策略》建议重建和复修并行的策略,市建局过去10多年的工作较以往更强调楼宇复修。政府先后拨款合共190亿元给各项楼宇复修支援计划,而市建局负责执行这些计划,是政府最重要的楼宇复修合作伙伴。
虽然表三显示过去10年间市建局项目和私人重建项目合共拆卸超过1 650幢私人楼宇,但市区重建工作未来仍然非常艰巨。楼龄50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过去10年由4 500幢增至9 600幢,加上全港约3 100幢「三无大厦」,我们须采取更有效的政策手段,加快重建更新步伐。
为此,政府除于今年年中上调市建局的借贷上限和继续以免地价方式为市建局提供发展用地外,二○二三年《施政报告》亦建议制订政策配套措施,以推动市区重建。为鼓励更多私人土地业权人参与市区重建,政府会于二○二三年年底前向立法会提交法例修订草案,以更新及精简《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第545章)下的强制售卖(俗称「强拍」)制度,包括降低强拍申请门槛、利便相连地段的强拍申请、精简强拍申请的法律程序和加强支援受强拍影响的小业主。
此外,政府会在今年内开展研究,探讨以更具突破性的政策手段实施可行措施,利用未来交椅洲人工岛核心商业区用地以外的部分填海土地,协助推动公私营旧区重建项目,以可持续方式解决市区老化问题。
在楼宇保养方面,我们会持续审视及优化楼宇复修计划的安排,例如二○二三年《施政报告》就提出检视「楼宇更新大行动2.0」(注三)各阶段的工作流程,协助和敦促已申请资助的业主或法团加快步伐,以尽早遵办强制验楼通知。我们会在明年第一季提出具体方案。
有了上述的政策配套,以及重建发展和楼宇复修之间的政策互动,我们会有更好的基础,探讨应否为未来的重建工作订立量化指标。我们在这方面持开放态度。
注一∶市建局项目是以拆卸工程合约开展年份计算,而私人重建项目是以拆卸住宅单位从差饷物业估价册纪录删除的年份计算。
注二∶不包括新界豁免管制屋宇、政府建筑物及香港房屋委员会的建筑物。
注三∶政府拨款60亿元由市建局推行「楼宇更新大行动2.0」计划,资助合资格业主统筹就强制验楼计划进行公用地方的检验及修葺工程。
完
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