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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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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仲尼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书面答覆:
 
问题:
 
  行政长官在二○二二年《施政报告》宣布成立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进一步用好财政储备以促进产业和经济发展。然而,有意见认为,该公司的运作透明度不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财政司司长在本年二月二十八日表示,该公司董事会已就该公司的企业架构、管治、人员配置,以及行政管理等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有关讨论的具体细节(特别是在企业架构、管治、人员配置和招聘方面所考虑的标准和准则)为何;
 
(二)鉴于政府于本年五月三十一日回覆本会议员质询时表示,该公司董事会「已为该公司制订投资策略和投资准则,因应其管理的基金的不同聚焦范畴,为项目、企业或基金投资等订定适合的策略及资产分配,以及物色投资伙伴或目标的程序和准则」,有关的具体详情为何;及
 
(三)该公司成立至今的以下资料:投资比例及预期内部回报率、其管理基金的绩效指标,以及所设定的基准回报;政府如何评估该公司管理基金的回报及其管理层的表现?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经谘询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后,现回覆如下:
 
(一)行政长官在二○二二年度《施政报告》中宣布成立公司,归一管理「香港增长组合」、「大湾区投资基金」、「策略性创科基金」,以及「共同投资基金」,目的是透过物色投资机遇,策略性推动目标产业发展,长远提升本港的竞争力和经济活力,并赚取投资回报。
 
  政府已于二○二三年二月十五日公布公司董事会的成员名单。董事会已投入运作,并根据公司成立的目的,就其企业架构、管治、人员及行政等相关安排,制订了合适的指引。有关指引参考了公营机构的常见做法。
 
  公司的首任行政总裁已于二○二三年十月九日上任,并正按董事会制订的指引,全力推进有关投资、公司行政和建构团队等各方面的工作。
 
(二)董事会根据公司成立的目的,并因应「香港增长组合」、「大湾区投资基金」、「策略性创科基金」,以及「共同投资基金」的投资范畴,为公司的投资策略(包括资产分配),以及物色投资伙伴或目标的程序和准则提供意见。当中相关的考虑因素包括投资方案是否符合公司推动的目标(例如项目能否带动本地产业发展,增强香港招商引资的能力);有关投资伙伴的背景、策略、往绩;投资回报和风险等。
 
(三)自二○二一年起,「香港增长组合」已分批委任普通合伙人,为组合作策略性投资。公司会继续按提高香港竞争力、引领和支持策略性产业蓬勃发展的方针,物色投资机遇,以增强香港招商引资的能力、提升产业结构、增强经济发展动能,为市民创造更多优质的事业发展机会,并促进香港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的产业合作和发展。
 
  由于有关投资涉及市场敏感资料,不宜披露细节。董事会将按公司投资运作的实际需要,以及个别项目的发展是否成熟等因素,为公司制订合适的披露安排。公司将在适当的时候作出公布。
 
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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