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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防护中心调查外地传入寨卡病毒感染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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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今日(十一月十七日)正调查一宗与早前公布的输入个案相关的外地传入寨卡病毒感染个案,并再次呼吁市民在外游期间应时刻采取防蚊措施和安全性行为。孕妇不应前往寨卡病毒传播的地区(受影响地区)。

  个案涉及一名过往健康良好的60岁女病人,她自十一月十二日起出现皮肤出疹及关节痛,同日到明爱医院急症室求诊,并于翌日(十一月十三日)因征状恶化再次到明爱医院急症室求医,同日入院接受治疗。她的情况一直稳定。病人的临床样本经化验后,证实对寨卡病毒呈阳性反应。她的家居接触者至今没有出现病征。

  中心流行病学调查显示,病人为早前公布的输入个案的其中一名同行人士,同样于十月三十日到印度及于十一月十二日返港。她表示外游期间曾被蚊叮。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的资料,当地曾出现寨卡病毒传播。

  卫生署已通知食物环境卫生署进行病媒监测和灭蚊,并会将个案通报世卫、国家、广东及澳门卫生当局。署方亦已发信予医生和医院,提醒留意最新情况。寨卡病毒感染属香港法定须呈报传染病,任何怀疑或确诊个案均须即时呈报,以展开调查、控制和监察。

  根据世卫的资料,西太平洋和东南亚有多个国家/地区曾出现或正出现寨卡病毒传播。市民外游时应加强防范。医生应提高警觉,留意病人是否有相关病征和外游纪录。

  卫生防护中心港口卫生科一直于各口岸进行巡查和健康宣传(包括提醒旅客外游期间采取防蚊措施),确保良好环境卫生及有效防治蚊患,并与相关持份者(如航空公司、旅游业界等)保持紧密联系,适时更新疾病资讯和健康建议。所有口岸的恒常健康监测会继续为入境旅客监测体温。然而,由于大部分病人没有出现病征,故此中心呼吁任何人从寨卡受影响地区到港后至少21日内,须继续使用昆虫驱避剂,减低传播风险。

  中心发言人表示,寨卡病毒感染是一种由寨卡病毒引起的蚊传疾病,主要透过受到感染的伊蚊叮咬而传染给人类。本港现时没有发现主要传播寨卡病毒的埃及伊蚊。大部分寨卡病毒感染并没有病征。如有病征,病人通常出现皮疹、发烧、结膜炎、肌肉和关节疼痛、疲累和头痛。

  怀孕期间感染寨卡病毒是造成初生婴儿出现小头症和其他先天性缺陷的原因之一,同时也可引起并发症,如胎儿流产、死产和早产。

  除预防蚊子叮咬及滋生的措施外,市民应注意以下特别须知:

甲、外游须知
 
  • 外游人士(尤其是有免疫系统疾病或严重长期病患者)于出发前往受影响地区最少六个星期前,应谘询医生的意见,并应该采取额外的预防措施,避免受到蚊叮;
  • 如到受影响地区的郊外,应带备便携式蚊帐,并在蚊帐上使用氯菊酯(一种杀虫剂)。切勿将氯菊酯涂在皮肤上。如感到不适,应尽早求医;及
  • 外游人士从受影响地区回来后若感到身体不适,如发烧,应尽快求医,并将行程细节告知医生。

乙、性接触传播
 
  • 到受影响地区外游,应考虑避免发生性行为,否则应使用安全套;及
  • 男性及女性外游人士从受影响地区回来后,应分别于到港后至少三个月及至少两个月内避免发生性行为,否则应使用安全套。

丙、孕妇
 
  • 怀孕妇女不应前往受影响地区。计划怀孕的女士应注意上述乙项。如计划怀孕的女士或她们的男性伴侣计划前往受影响地区,应在外游前谘询医生有关风险。所有旅客包括孕妇在外游期间和从受影响地区回来后至少21天要使用含避蚊胺(DEET)成分的昆虫驱避剂;
  • 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及告知医生近期外游纪录;
  • 观察寨卡病毒感染的病征及若有身体不适,应尽快求医;及
  • 应避免与曾到访受影响地区的伴侣发生性行为,否则应在整段怀孕期间使用安全套。

  ​市民可参阅卫生防护中心旅游健康服务寨卡专页了解详情。
 
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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