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会十六题:吸引企业来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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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洪雯议员的提问和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的书面答覆∶
问题:
《2023年施政报告》提及,引进重点企业办公室(引进办)已接触超过200间重点企业,当中30间正计划落户香港或在港扩充业务;而投资推广署在二○二三年首九个月已协助逾300间海内外企业在港成立或扩充业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企业(即(a)正计划落户香港或在港扩充业务的重点企业及(b)在二○二三年首九个月在港成立或扩充业务的海内外企业)按(i)业务类型、(ii)母公司注册地,以及(iii)曾否在香港设立分部或开展业务划分的数目(以表一至表三列出);
表一
(i) | (a) | (b) |
生命健康科技 | ||
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 | ||
金融科技 | ||
先进制造与新能源科技 | ||
商业及专业服务 | ||
创意产业 | ||
其他 |
表二
(ii) | (a) | (b) |
内地 | ||
欧美 | ||
日韩 | ||
中东 | ||
东南亚 | ||
其他 |
表三
(iii) | (a) | (b) |
曾在香港设立分部或开展业务 | ||
从未在香港设立分部或开展业务 |
(二)投资推广署有否向海内外企业提供优惠条件,以吸引它们落户香港或在港扩充业务;及
(三)鉴于引进办现时没有向受吸引落户的重点企业提供特别优惠条件,引进办会否考虑提供有关条件;如会,所采用的准则为何?
答覆:
主席:
行政长官于二○二二年《施政报告》宣布成立引进重点企业办公室(引进办),针对生命健康科技、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金融科技、先进制造与新能源科技等策略产业,吸引高潜力、具代表性的重点企业来港成立或扩充业务。引进办于二○二二年十二月底正式成立,专责引进重点企业来港,在推展上述工作时,会考虑有关企业是否符合香港的产业发展方向、企业的业务计划、其科技水平、带来的就业机会、对推动建立产业生态圈的帮助,以至对本地生产总值贡献等因素。同时,投资推广署继续积极为其他有意来港开设或扩展业务的海外和内地企业提供高水平全面支援。
就洪雯议员的提问,我现回覆如下:
(一)自引进办成立以来,已接触超过200间重点企业,当中30间正计划落户香港或在港扩充业务,涉及约300亿元新投资额,预计提供约10 000个就业机会。引进办于二○二三年十月举办「重点企业伙伴启动礼」,与首批在香港落户或扩充业务的20间重点企业正式成为合作伙伴,将共同推动香港创新科技生态圈的发展。
投资推广署今年首九个月已协助300间海内外企业在港成立或扩充业务,较去年同期增长超过两成半。这些企业来自世界各地,涵盖各行各业,反映香港作为国际商业中心,对企业充满吸引力。
上述企业按业务类型、母公司注册地(根据企业所申报的来源地),以及曾否在香港设立分部或开展业务的分项数目如下:
(i) 业务类型
重点企业 | 投资推广署负责的企业 | |
生命健康科技 | 15 | 17 |
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 | 7 | 9 |
金融科技 | 2 | 41 |
先进制造与新能源科技 | 6 | 8 |
商业及专业服务 | - | 34 |
创意产业 | - | 28 |
其他(注) | - | 163 |
总数 | 30 | 300 |
(ii)母公司注册地 (根据企业所申报的来源地)
重点企业 |
投资推广署负责的企业 |
|
内地 | 25 | 111 |
欧洲和北美 | 5 | 112 |
日韩 | - | 15 |
中东 | - | 3 |
东南亚 | - | 32 |
其他 | - | 27 |
总数 | 30 | 300 |
(iii) 曾否在香港设立分部或开展业务
重点企业 | 投资推广署负责的企业 | |
曾在香港设立分部或开展业务 | 12 | 94 |
从未在香港设立分部或开展业务 | 18 | 206 |
总数 | 30 | 300 |
(二)及(三)在引进重点企业方面,引进办会为目标企业制订针对性及具吸引力的特别措施和方案,并提供在香港落户所需的量身订制支援,例如办公室地点、科研及后援设施、招聘人才等,并为企业需要引入的人员提供一站式配套服务,例如申请各输入专才计划或签证、子女教育资讯等。由于重点企业的业务多为创新科技,引进办会协助合适的重点企业落户香港科学园或数码港,和转介与本地大学等机构对接进行科研合作,加强协同效应及进一步推进本地产业及生态圈发展。
根据目前所得的经验,重点企业来港(尤其是跨国大型企业)会涉及各种不同因素和考虑,引进办会继续跟进个别企业的需求,并在有需要时与相关决策局共同商议,为目标企业制订特别安排,以助它们落户香港。
投资推广署透过其在17个驻内地办事处和驻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的「招商引才专组」,以及16个顾问办事处的全球网络,积极吸引和协助有兴趣来港开设和扩展业务的企业,并为它们提供一站式的支援服务,由策划至落实业务全程给予协助,包括提供市场资讯和行业法规的指引;协助物色办公室和员工招聘;协助申请签证和许可证;提供资助计划和其他支援措施的资讯;以及介绍商业伙伴及服务供应商等,并就业务建立提供推广支援。此外,投资推广署亦为已在香港开设业务的企业提供后续支援服务,协助已在香港成立的企业研究和评估新增长领域及机遇,以支持这些企业扩展在香港的业务。
政府非常重视招商引资的工作,引进办、投资推广署以及相关决策局和部门会继续共同合作,致力吸引和协助更多不同的企业在港落户或扩充在港的营运。引进办与投资推广署会充分沟通和互相协调,在与企业的商讨过程中,若投资推广署认为个案由引进办跟进较为合适,便会将个案转介引进办跟进,反之亦然。
注:例如运输及工业、消费产品、旅游及款待、资讯及通讯科技等其他领域。
完
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