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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加强楼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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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郑泳舜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甯汉豪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在最新一份《施政报告》提出,会就加强楼宇安全推出一系列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强制验楼计划实施以来,当局共发出的法定通知数目;鉴于截至二○二三年七月十九日,未遵办验楼通知的楼宇涉及约4 800幢,但当局的指标是在二○二四年内,由业主或政府承建商修葺/纠正1 000幢失修/危险楼宇,当局有否整体时间表,监管未遵办验楼通知但未被纳入有关指标的楼宇的修葺或纠正;

(二)有否统计,过去半年,涉及大厦外墙石屎剥落的个案宗数,并按区议会分区及剥落原因列出分项数字;

(三)鉴于第(一)项所述未遵办通知的楼宇中,到期尚未遵办通知的楼宇有约2 700幢,当局会如何协助该等业主或相关人士加快进行相关工程,例如会否考虑推出计划,让有关业主或租客可主动提出由屋宇署进行代办工程;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鉴于政府会在二○二四年提出修订《建筑物条例》(第123‍章),当中包括针对逾期未遵办验楼通知及修葺令而简化检控程序、降低检控门槛及增加罚则,有关初步建议内容为何;预计条例草案的建议最快何时实施;及

(五)鉴于政府会在二○二三年年底前成立「消防处楼宇改善支援中心」,为相关旧楼业主及占用人,就遵从旧楼消防安全相关法例的要求及提升旧楼消防安全提供一站式支援服务,有关具体详情为何(例如会否主动接触有关业主与相关人士);在有关楼宇未完成遵办相关指示前,政府会否向有关业主或相关人士提供临时消防设备或相关资助;如会,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非常关注楼宇安全事故,并正推行一系列措施,重点跟进尚未遵办强制验楼通知(「通知」)的楼宇,包括加强执法及支援楼宇业主及法团。我们亦会按《施政报告》所提出,全面检视强制验楼政策,更具针对性地应对旧楼失修的问题。

  就议员的提问,经谘询保安局(有关提问第五部分)后,现回覆如下:

(一)及(三)自二○一二年推出强制验楼计划,截至二○二三年五月,屋宇署共向约7 000幢目标楼宇发出「通知」,要求在指明限期前为楼宇公用部分进行订明检验及修葺。限期已到但尚未遵办「通知」的个案涉及约3 800幢楼宇(注一),当中有1 100幢已在「楼宇更新大行动2.0」(「2.0行动」)(注二)计划下被拣选为第二类别楼宇,即屋宇署会行使法定权力代业主进行订明检验及修葺工程,并会于完工后向相关业主追讨有关费用。

  针对余下2 700幢限期已到但尚未遵办「通知」的楼宇,屋宇署于今年九月底前分批向相关注册检验人员、业主及法团发信,要求于一个月内交代进展及确实工作计划。至今,署方暂已收到超过1 900份回覆。随着政府加大力度跟进,超过一半于过去几个月有实质进展。署方会视乎回覆内容作出适当跟进,包括转介个案予市区重建局(市建局)或民政事务总署,以提供适切协助。对尚未收到回覆的楼宇,署方及民政事务总署会再尝试接触有关注册检验人员、业主及/或法团。对无合理辩解而进度欠佳的个案,屋宇署会由今季开始向有关法团或业主提出检控,当中如有个案显示业主有心拖延,署方会优先处理,尽早提出检控。我们借此机会再次向相关业主及/或法团作出呼吁,要对逾期未遵办「通知」立即采取跟进行动,否则将被检控。

  此外,我们已设立由发展局领导的常设沟通机制,协调屋宇署、民政事务总署及市建局加强三方协作。三方会继续积极向法团及业主提供资讯、协调、技术及财政支援。三方已先后在深水埗区、九龙城区、油尖旺区、中西区、湾仔、北区、荃湾和黄大仙合办八场地区讲座,讲解遵办「通知」的程序及要求,并会在今个月内在东区举办讲座。

  保障楼宇安全是业主的责任,业主须进行定期检验和适时维修,确保物业保养良好和状况安全。如业主需要技术及/或财政支援,由政府拨款并由市建局推行的「2.0 行动」正可提供适切的援助。只有当业主有实际困难筹组安排相关检验及修葺工程,而楼宇又符合「2.0 行动」的资格规定及屋宇署的风险评估(包括楼龄、楼宇状况、楼宇是否「三无大厦」,或会否对公众构成危险等因素),署方才会按序挑选其纳入为第二类别楼宇以进行代办工程,确保有限资源能具针对性地用在最需要政府介入的楼宇。让业主或租客主动提出把责任交由屋宇署进行代办工程并非政策原意,亦非有效运用资源的安排。

  屋宇署为二○二四年订立的关键绩效指标,是由业主或政府承建商修葺/纠正1 000幢失修/危险楼宇(注三),当中大部分即800幢楼宇预计由业主自行安排验楼和修葺,只有余下200幢由政府在「2.0 行动」下第二类别楼宇进行代办工程。此比例估算正好反映楼宇应由业主负责维修而政府只在有需要时介入的政策意向。

  《施政报告》提出从三个方向全面检视强制验楼政策,其中一个方向正是以加强业主支援为出发点,我们将检视「2.0 行动」的流程,例如精简验楼专业人士和承建商的委聘程序,以协助已申请资助的业主或法团加快验楼和修葺步伐。另外两个方向包括更精准地拣选需强制验楼的目标楼宇,以及主动识别风险较高的楼宇,由屋宇署透过外判工作提升检验和进行紧急维修能力。我们会于明年第一季提出具体方案。

(二)由今年一月至九月,屋宇署接获大厦外墙石屎或批荡剥落的个案数字按区议会分区表列如下。署方没有就剥落原因备存统计数字。
 
分区 个案数目
中西区 18
东区 13
九龙城 31
葵青 24
观塘 3
北区 3
离岛 3
西贡 0
深水埗 30
沙田 1
南区 2
大埔 1
荃湾 17
屯门 2
湾仔 13
黄大仙 4
油尖旺 64
元朗 5
总数 234

(四)我们会全面检讨《建筑物条例》,加强屋宇署的执法权力,针对包括逾期未遵办验楼及验窗通知、修葺令和勘测令、僭建物执管工作等等,研究简化检控程序包括就某些类别个案引入定额罚款机制、降低检控门槛及加强罚则,以提升阻吓作用。我们会在明年提出修订建议,然后进行公众谘询,以期尽快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

(五)保安局表示,消防处会在二○二三年年底前成立「消防处楼宇改善支援中心」(「支援中心」),为相关旧式商、住或工业用途楼宇的业主及占用人,就遵从与提升旧式楼宇消防安全相关法例的要求提供一站式支援服务,例如讲解相关条例的要求、就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及相关的资助及贷款计划等提供谘询服务,并在有需要时转介个案予其他部门或机构跟进。市民可亲临或致电「支援中心」以获得有关的支援服务。

  在推行上述措施的同时,政府会继续积极向旧式楼宇业主(尤其是旧式综合用途及住用建筑物的业主)在财政、技术或业主之间的协调上提供支援,以帮助业主尽快遵从旧式楼宇消防安全相关法例的有关规定。

注一∶提问所指的4 800幢楼宇还计入了约1 000幢当时限期还未届满而未遵办「通知」的楼宇

注二∶政府拨款60亿元并由市区重建局推行「2.0行动」计划,以资助合资格业主统筹就强制验楼计划进行公用地方的检验及修葺工程。可自行筹组并进行工程的楼宇可申请为第一类别,另第二类别则是由屋宇署行使法定权力代业主进行所需的检验及修葺工程,并会于完工后向业主追讨有关费用,而合资格业主可申领「2.0行动」的津贴以支付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费用。

注三∶包括业主因收到屋宇署劝谕信、勘测令、修葺令或强制验楼通知而进行修葺/纠正,以及屋宇署委派顾问公司/政府承建商就未获遵从的命令和「2.0行动」下第二类别楼宇进行的代办工程所修葺/纠正的楼宇。
 
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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