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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林村放马莆新春市场摊位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开竞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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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今日(十一月十日)公布,二○二四年大埔林村放马莆新春市场摊位将于十一月二十四日(星期五)进行公开竞投。
 
  食环署发言人表示,一年一度的放马莆新春市场明年二月十日至二月二十四日,一连十五天举行。场内共设有二十二个乾货摊位和六个湿货摊位。乾货摊位和湿货摊位的竞投底价分别为七百八十元和七百七十元。
 
  公开竞投将于十一月二十四日(星期五)在荔枝角政府合署二楼礼堂(地址:九龙荔枝角荔湾道十九号)举行,由下午二时直至竞投结束为止。
 
  凡年满十八岁并通常居于香港的人士均可参加放马莆新春市场摊位竞投。投标者可竞投多于一个摊位。投得摊位后,投标者须即时缴付成功出价的款额及亲自以自己名义登记为有关摊位的获许可人,并须即场签署特许协议,否则会丧失获得经营该摊位的权利。
 
  放马莆新春市场举行前三日(即二○二四年二月七日至九日)会开放场地供获许可人搭建摊位。若出现无法预料的情况,导致整段特许期(包括搭建摊位和新春市场营业时间)缩短,政府有权延迟开始日期和缩短特许期,食环署会把竞投价格(使用费)按剩余日期比例无息退还予摊位获许可人。
 
  食环署提醒摊位获许可人只可在其摊位售卖及推广准售商品,不得使用准用范围作任何其他活动。倘食环署认为获许可人在场地内为宣传、推广、陈列、展示或售卖准售商品而进行的活动是违法、不利于国家安全、不道德,或是不符合放马莆新春市场的宗旨,食环署有权指示获许可人停止有关活动,而获许可人必须立即遵从署方指示。
 
  摊位获许可人亦须明确同意,不会在准用范围及其附近地方销毁、毁烂或弃置任何未售出的商品。摊位获许可人须在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下午六时前,把整个档架及一切营业工具移离准用范围,并清理所有垃圾、废屑和未售出的商品(不论损毁与否)。
 
  根据特许协议,除在指定摊位外,摊位获许可人不得在准用范围内存放或贮存或使用氦气瓶。而每个指定摊位可存放或贮存或使用氦气的分量须等于或低于《2012年危险品(适用及豁免)规例》(第295E章)所载无须领取牌照的分量,相等于一百五十公升的氦气。摊位获许可人亦不准售卖飘浮的LED发光气球及观赏鱼。
 
  此外,特许协议亦列明湿货摊位的高度如距离地面超过三米,获许可人须自费聘用一名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地盘(安全)规例》(第59I章)规定的合资格人士,在活动举行前为其摊位的搭建物向食环署提供安全证明,而且摊位高度不得距离地面超过四米半。
 
  投得摊位的人士须遵守特许协议内所列的全部条款及规定,否则署方有权解除该特许协议,而获许可人须即时将摊位腾空。
 
  有关二○二四年放马蒲新春市场的详情,包括公告、地点及摊位分布图、摊位可售卖的商品、公开竞投安排及相关规定、特许协议范本等资料,已上载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有兴趣竞投人士可浏览该网页,或致电食环署大埔区环境卫生办事处(3183 9162或2657 1137)查询。
 
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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