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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租者置其屋计划屋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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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颜汶羽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局局长何永贤的答覆:
 
问题:
 
  据报,香港房屋委员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于今年五月通过实施「屋邨管理扣分制」(下称「扣分制」)的加强措施,但适用于租者置其屋计划(下称「租置计划」)屋邨内租住公屋单位的不当行为继续维持14项,而且扣分制下的不当行为仍然不适用于该等屋邨的公众地方,令该等屋邨的管理未能随加强措施得到改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租置计划屋邨租户被扣分的情况(按区议会分区及不当行为以表列出分项数字);该等个案中,有关住户因被扣16分或以上而被终止租约及收回单位的数目分别为何;

(二)是否知悉,过去五年,每年当局(包括租置计划屋邨的业主立案法团(下称「法团」))收到多少宗租置计划屋邨公众地方卫生及噪音的投诉,以及该等投诉的详情及跟进情况;及

(三)会否就租置计划屋邨的管理推出针对性行动,例如优化扣分制,以及与法团协调或采取联合行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租者置其屋计划屋邨(租置屋邨)超过八成单位已售出成爲私人物业,一般的屋邨管理与私人屋苑无异,由业主立案法团(法团)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44章)及大厦公契所赋予的权力去处理。
 
  就租置屋邨内的租住公屋单位,现时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的「屋邨管理扣分制」(扣分制)下有14项不当行为适用于规管租置屋邨内的公屋租户。为支持政府处理全港环境卫生所采取的措施,房委会于二○二三年五月通过扣分制加强措施,其中三项适用于租置屋邨内的公屋租户,包括「造成噪音滋扰」会由五分增至七分;「把出租单位作非法用途」或「损坏雨水/污水管,引致渗水往下层单位」亦由七分增至15分,后者更取消了警告机制,租户被扣分数超过16分以上,房委会亦同样会发出迁出通知书。加强措施会于二○二三年十二月中开始实施。
 
  至于租置屋邨的公共地方,如有住户作出破坏环境卫生或制造滋扰等不当行为,不论其为业主或租户,法团聘用的物业管理公司(物管公司)均可根据大厦公契条文作出规管。如法团或物管公司反映公屋租户于公众地方干犯不当行为,房屋署会采取跟进行动,包括调查及与物管公司或其他部门采取联合行动,并会对违规租户采取租约管制行动,例如发出警告信,对严重个案更会终止租户的租约及回收单位。
 
  就颜汶羽议员的提问,现综合回覆如下:
 
  现时39个租置屋邨中有约30 000多户公屋租户。过去五年(二○一八年至二○二二年),每年租置屋邨公屋租户被扣分的个案数目按十八区表列于附件,主要包括不让房委会职员或其授权的人士进入单位进行维修检查及施工、在单位内饲养动物、在单位内积存大量垃圾造成卫生滋扰等。当中有一宗个案涉因租户在单位内积存大量垃圾被扣七分三次而被终止租约及收回单位。
 
  过去五年,房委会接获有关在租置屋邨公众地方卫生及噪音的投诉及查询大概有800宗。房屋署已向法团及物管公司反映相关投诉并请他们跟进处理。如法团或物管公司指有租户于公众地方干犯不当行为,房屋署会约见租户要求纠正,如租户不合作会被发给警告信,严重者甚或会被终止租约。房屋署职员亦会与物管公司或其他部门商讨采取联合行动,例如调查噪音滋扰、冷气机滴水及高空掷物等。如个别租户有特殊情况,例如医疗或辅导需要,在获得他们同意下房屋署会转介相关政府部门或社福机构提供适切协助及辅导。至于法团直接收到的公众地方相关投诉,房委会并没有相关资料。
 
  房委会一直主动参与并且支援租置屋邨的管理工作。房屋署职员会透过参与管理委员会积极提供管理方面的意见及资讯,和分享房委会的管理经验,特别关乎屋宇安全、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及良好管理等事宜。房委会亦认真执行租户管理政策,透过租约管理和扣分制度阻止租户的不当行为。
 
  房委会会透过不同渠道向租户宣传扣分制的加强措施及向法团和物管公司讲解相关重点,并会积极与法团保持沟通和紧密合作,采取联合行动,处理租户的不当行为。
 
  就议员建议将租户于租置屋邨公众地方干犯不当行为纳入扣分制一部分,房委会会积极考虑,并将会和法团及物管公司沟通研究相关细节,目标是于二○二四年第二季向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提出具体建议。
 
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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