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五题:购置处所以提供福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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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吴永嘉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的答覆:

问题:

  政府在二○一九至二○二○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宣布,拨款200亿元购置60个物业,以供设立超过130项社福设施。有关拨款于二○二○年六月获本会财务委员会通过。然而,据报即使工商铺的价格在疫情期间大跌,政府亦仅作零星入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政府在上述措施下购置处所的详情,包括处所地点、购入价格及会提供的福利设施等;

(二)当局因应上述措施在公开邀请业主就其可能合适的处所提交放售建议的过程中,有否遇到任何困难;及

(三)会否就推行上述措施订立关键绩效指标;如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采取多管齐下的方式,通过长、中及短期策略,物色合适用地或处所提供福利服务,从而满足殷切需求。

  在长期策略方面,我们已重新把按人口提供资助安老服务设施的规划比率加入《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内,在新发展或重建地区的规划过程中,为上述设施及早预留所需用地和空间。同样,我们已把按人口提供的资助幼儿中心服务的规划比率纳入《规划标准》,以促进幼儿照顾设施的规划,并预留合适处所作相关用途。我们亦为康复服务设施包括学前康复、日间康复、住宿照顾及社区支援服务,加入以人口为基础的规划比率,以预留合适处所兴建有关康复服务设施。

  在中期策略方面,社会福利署(社署)一直与相关的政府部门保持密切联络,在各公共屋邨发展或重建项目和市区重建项目中物色合适的用地,以提供福利设施。政府亦致力通过卖地计划和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别计划,适当地增加福利设施的供应。另外,我们尽量善用空置校舍等可供使用的政府处所,探讨是否适合改建为福利设施。

  社署亦同步推行短期措施,从私人物业市场购置处所。

  就吴永嘉议员问题的各部分,现回覆如下:

(一)社署在政府产业署协助下,一直通过不同途径物色合适的处所进行洽购,以提供福利设施。为监督整个购置物业计划,并就购置物业作决定,政府设立由社署署长担任主席、产业署署长为成员的督导委员会,以确保购置物业的价钱合理,公帑得到妥善运用。

  截至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社署于基本工程储备基金下就「购置处所以提供福利服务」项目的实际开支约1.5亿元,涉及四个物业,分别位于深水埗区、中西区、东区和观塘区,用于设立家长/亲属资源中心及自闭症人士支援中心,以及提供到校学前康复服务。

(二)及(三)产业署负责协助社署公开邀请在全港18区持有可能合适及可供出售的物业业主,向产业署提交放售建议,以供考虑。产业署如接获物业业主提交的放售建议,会交由社署评估处所是否合用。

  购置处所的进度取决于市场上有否合适物业的供应,包括出售的处所是否有合适的消防及无障碍通道设施、面积及位置是否符合运作需要、附近的土地用途是否与福利用途协调、放售价格是否在产业署参考市场价值厘定的可接受价格范围内等多项不同外在因素。因此,我们认为不宜就购置处所项目订立关键绩效指标。

  社署和产业署现阶段正继续物色和购置合适的物业,并已在二○二三至二四年度预留约7.89亿元进行相关的工作。



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