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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青年内地交流资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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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玲丽议员的提问和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联同青年发展委员会推出了「青年内地交流资助计划」(资助计划),资助合资格非政府机构举办青年内地交流的项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个财政年度,每年有多少个机构在资助计划下获得资助,并按该等机构的类别列出有关机构的名称和获批资助金额;

(二)有否评估资助计划在每个财政年度的成效,并推出改善措施;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现时在资助计划下获资助的参加者的年龄须介乎12至35岁,政府会否考虑调高该年龄上限;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鉴于据悉,现时有部分介乎12至35岁的香港青年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政府会否考虑取消资助计划的参加者须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限制;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民青局)和青年发展委员会透过「青年内地交流资助计划」资助非政府机构举办青年内地交流团,以促进香港的青年人认识和了解国情,并透过与内地同胞的交流,提升他们的国民身分认同。就郭玲丽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2018—19至2019—20年度在「青年内地交流资助计划」下获批资助的非政府机构的资料和拨款金额载于附件。受疫情影响,计划在2020—21至2022—23年度期间暂缓举行,但在今年年初重新启动。

  民青局一直有评估「青年内地交流资助计划」在每个财政年度的成效。在完成交流项目后,我们会透过参加者填写的评核问卷了解参加者对项目的意见,以监察项目的成效和质素,并作为日后评审同一团体的申请时考虑往绩的一部分。根据我们向上一轮资助计划参加者收集所得的意见,超过90%的受访者认为资助计划有助加深他们对内地的认识。

  此外,我们早前就「青年内地交流资助计划」和「青年内地实习资助计划」聘请了第三方独立机构,以聚焦小组讨论形式收集计划参加者及其他持份者的意见作调查研究,以进一步优化计划。研究报告显示,资助计划下的交流/实习项目参加者、主办团体和雇主均认同项目的成效。有超过90%参加者同意两个计划能达到预期成效,认为完成交流/实习项目后有所得着,特别是在了解当地文化及发展机遇、增强个人就业优势及促进个人成长等方面。我们会继续扩展内地交流计划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推动香港青年认识国家。

  民青局一直持续检视「青年内地交流资助计划」的运作,并在有需要时推出优化措施。举例而言,我们在2019—20年度就计划作出多项修订,包括将参加者资格由原本12至29岁放宽至12至35岁,涵盖更多不同年龄层和发展阶段的青年人;以及新增资助随团工作人员,加强在内地进行交流活动时的即时支援等。

  我们现正敲定2024—25年度「青年内地交流资助计划」的细节,当中包括考虑多项优化措施,例如扩大参加者资格让非政府机构在招收参加者方面更具弹性、增加资助随团工作人员数目以加强支援年纪较小的参加者等。我们会在计划开始接受申请时公布优化措施的详情。
 
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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