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在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就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规管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十月三十日)在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就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规管的开场发言:

主席和各位委员:
 
  近日各界和普罗市民非常关心一些无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诈骗行为,以及有关使用未有申领牌照平台的服务所涉及的风险。我很感谢财经事务委员会今日给予当局和证监会(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机会,解释我们的政策和监管工作,以及接下来会采取的措施。
 
  第一方面,我们相信作为一个发展方向,第三代互联网,即Web3.0作为推动创新探索与发展的潜力,大家都是清楚的。而虚拟资产是Web3.0生态圈的重要一环。去年十月,我们发表《有关香港虚拟资产发展的政策宣言》,表明有关在香港发展蓬勃的虚拟资产行业和生态圈的政策立场和方针。我们的方向是清晰的,就是会同时落实适当监管及市场发展措施,以促进行业可持续及负责任的发展。
 
  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我们常常谈到的「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以应对虚拟资产的相关风险。经仔细评估和参照国际方面的发展,我们不仅着眼于国际间关注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这些课题,更加入在法律上对投资者保障的要求。
 
  就此,我们去年修改《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打击洗钱条例》),就此方面,我们也很多谢各位议员的支持,引入一套全面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当中包括一系列保障投资者的措施。发牌制度于今年六月一日起生效,任何人如未有向证监会申领牌照而经营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业务,又或者在已知情况下就非持牌人提供的虚拟资产服务发出广告,均属刑事罪行。
 
  考虑到在谘询期间收集到的意见,发牌制度设有12个月过渡期安排。有关安排只适用于在制度生效前已存在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而符合资格的平台必须在制度生效后首九个月内,即直至明年二月二十九日,向证监会提出申请,在满足一系列法律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可依据不违反安排继续于香港提供虚拟资产服务,而不会违反《打击洗钱条例》下的发牌规定。提供过渡期安排的主要目的是让在制度生效前在香港营运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为新实施的发牌制度有合理足够的时间作好准备,无论有关平台是希望申请相关牌照,或有序地关闭其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在香港的业务。
 
  另一个课题,除了监管方面,就是投资者教育。我们及证监会亦十分着重投资者教育工作。具体来说,我们一直透过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及不同渠道,例如专门网页、讲座、社交媒体等,提醒市民虚拟资产包含的高风险,并慎防不受规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就JPEX事件,我们与大家一样是十分关注的,当中包括无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可疑销售行为,有可能牵涉诈骗行为。我要在此再次提醒投资者,应该透过持牌交易平台买卖虚拟资产,亦应该注意买卖虚拟资产所涉及的风险。
 
  事件发生后,证监会立即推出多项措施,加强信息发布和投资者教育。证监会主席,联同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主席今日亦有出席会议,稍后会向议员详细说明。
 
  从政策角度而言,事件正正反映合适而稳健的监管,对市场的健康发展十分重要。虚拟资产,以至更广泛的金融创新,均为新兴事宜,我们及监管机构一直不断审视市场的新发展,适时引入既支持市场发展亦同时能保障投资者的措施。因应事件,我们正就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以外的虚拟资产相关业务,积极研究合适的规管措施。当中,就公众非常关注的虚拟资产场外交易所,即俗称OTC,我们计划修订法例,制订相关规管安排。本局与相关部门及监管机构正在讨论具体的监管要求,稍后会作公众谘询。
 
  政府、证监会及其他监管机构将继续通力合作,致力维护投资者利益和市场信心,同时缔造便利的营商环境,透过受适当监管的服务提供者推动香港第三代互联网生态圈可持续和负责任的发展。
 
  我们很乐意回答议员的提问。多谢各位。
 
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19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