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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及生态局与国家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签署《关于开展环境监测技术交流的合作安排》(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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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及生态局今日(十月二十七日)与国家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签署《关于开展环境监测技术交流的合作安排》(《合作安排》),以加强在水环境监测、大气环境监测、生态监测、新污染物监测等领域的合作。
 
  《合作安排》在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和国家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郭芳见证下,由环境保护署(环保署)署长徐浩光博士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张大伟博士共同签署。合作内容包括探讨香港参与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定期交流粤港澳大湾区地表水及大气环境监测资料;地表水、大气、生态、新污染物等环境监测评估能力提升;以及探讨联合开展环境监测技术研究等。
 
  徐浩光博士表示,落实《合作安排》有助加强两地在地表水、大气、生态、新污染物等环境监测评估、监测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和规范等多方面的合作及技术交流,将有利于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环境监测及评估能力,以助各方共同致力更好保护及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的环境质量。

  
此外,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代表在港期间,到访了环保署的相关空气监测设施(包括将军澳一般空气监测站及中环路边空气监测站)和水科学智能中心,以及参观了香港科技大学的空气质量研究设施,并与环保署人员作经验分享及交流。
 
 
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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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及生态局与国家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今日(十月二十七日)签署《关于开展环境监测技术交流的合作安排》。图示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后排右)和国家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郭芳(后排左)见证环保署署长徐浩光博士(前排右)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张大伟博士(前排左)代表签署合作安排。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及生态局今日(十月二十七日)与国家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签署《关于开展环境监测技术交流的合作安排》。图示国家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郭芳(第一排左三)、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第一排右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张大伟博士(第一排左二)、环境及生态局常任秘书长(环境) 谢小华(第一排右二)、环境及生态局副局长黄淑娴(第一排右一)、环保署署长徐浩光博士(第二排右三)在签署仪式后合照。
国家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代表团访港期间,到访环境保护署(环保署)设施和香港科技大学,作经验分享及交流。图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代表与环保署和香港科技大学的人员合照。
国家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代表团于十月二十七日到访环境保护署(环保署)的水科学智能中心,就地表水水质监测、水质模型和智能技术的应用等作经验分享及交流。图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代表与环保署人员合照。
国家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代表团于十月二十七日到访环境保护署(环保署)的水科学智能中心,就地表水水质监测、水质模型和智能技术的应用等作经验分享及交流。图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代表与环保署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