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向立法会发表《行政长官2023年施政报告》发言全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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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中心

70.* 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亦是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及风险管理中心。我们会巩固和发挥金融服务优势。

巩固股票市场竞争力

71.* 股票市场的蓬勃发展,对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和国际竞争力举足轻重。「促进股票市场流动性专责小组」已提交报告。我接纳小组的建议,并会采取以下措施:

(i)下调股票印花税──将股票印花税税率由现时买卖双方各按交易金额支付0.13%,下调至0.1%,目标于11月底完成立法程序;

(ii)检讨股票买卖价差──港交所和金融监管机构将展开检讨,透过探索缩窄最低上落价位,令有流动性但受限最低上落价位的股票价格可更反映市况,降低价差。港交所会在明年第二季就具体措施谘询市场意见;

(iii)降低市场资讯费用──港交所会提供固定费率的企业数据计划,检视持续实时数据服务收费标准,便利投资者获得实时市场数据,减低相关成本。新收费在今年内实施;

(iv)改革GEM市场──港交所已就GEM市场(前称创业板)改革提出建议并展开谘询,包括简化转往主板的机制、增加科研公司上市途径等。考虑公众意见后,港交所会在明年第一季实施经修订的上市规则;及

(v)持续促进股票市场发展──至于小组提出其他提升股票市场竞争力和促进其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包括促进海外发行人上市、便利上市人回购股份、维持恶劣天气下交易、优化交易机制和拓展市场推广等,以及未来继续优化市场的建议方向,我已要求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与港交所密切合作,全面研究如何落实。

巩固金融中心竞争力的其他措施

72.* 我们会进一步连系国内外市场和投资者,打造更创新多元的金融市场,扩大与内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措施包括:

(i)强化离岸人民币业务──全力推动将人民币柜台纳入港股通,促进香港股票人民币计价交易,推动落实离岸国债期货的措施,丰富人民币投资产品种类,强化香港离岸人民币中心地位;

(ii)深化大湾区金融合作──继续善用前海合作区金融改革创新措施,扩大香港金融机构在前海的业务范围,包括推动香港有限合伙基金获得前海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QFLP)的资格、参与内地私募股权投资,以及在明年上半年内与深圳当局共同设立深港金融合作委员会,为促进两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金融科技和绿色金融合作、金融人才交流等提供建议;

(iii)设立新平台扩阔基金销售──明年内设立全新的综合基金平台,扩阔香港的基金销售网络,提升市场效率及降低交易成本;及

(iv)推动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发展——继「拍住上」金融科技概念验证测试资助计划于前两年的成功经验,明年上半年将推出专为绿色金融科技而设的概念验证测试资助计划,推动开发科技方案,为未被商业化的绿色金融科技提供前期资助,拓阔绿色金融科技的生态圈,打造香港为绿色金融科技枢纽。

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

73. 政府会善用香港法律、税务、专业服务等优势,发展香港成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措施包括:

(i)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版权条例》的最新修订已于5月生效,加强数码环境的版权保护。我们会探讨继续完善《版权条例》对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所提供的保障,明年进行谘询;

(ii)推行「专利盒」税务优惠──明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法例修订建议,对由专利所产生的合资格利润的税率,由现时16.5%减至5%,鼓励更多创科研发、转化应用及商品化;

(iii)筹划专利代理服务规管安排──政府将牵头积极与各方持份者商讨,筹划设立本地专利代理服务的规管安排,涵盖专业资历要求、注册,以至规管模式和架构,提升服务质素,促进人才培育;及

(iv)加强本地原创作品交易买卖──香港贸易发展局(贸发局)会在香港国际影视展、香港国际授权展、香港书展,以及亚洲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中加入更多市场交易元素,包括增加商务配对活动、提供更多知识产权贸易的市场资讯和专业服务配套(如法律、调解和仲裁、会计、估值等),加强支援本地原创作品打入内地及国际市场。

国际航运中心

74. 香港作为自由港,清关快、效率高、国际连系强,同时拥有优质的船舶注册和蓬勃的海运业群。政府会继续巩固香港船舶注册的领先地位,打造香港成为领先国际航运中心,推动大湾区航运协作,措施包括:

(i)海运及港口发展策略行动纲领──运输及物流局今年内将发表行动纲领,提升高端航运业务、助力绿色航运转型、推动航运智能化和数字化,推进大湾区及国际航运界的交流协作;

(ii)推动发展航运高增值服务──运输及物流局下的「海运及港口发展专员」会统筹政府部门及持份者,以产业导向推动航运发展,尤其海事法律、保险、船舶融资等优势专业服务,与业界合作发展航运优势;

(iii)扩大本地海运网络──我们已为不同海运业服务推行税务宽减措施,航运业商业主导人和海外航运公司对在香港设立和拓展业务反应正面,投资推广署会加大招纳力度;

(iv)发挥海事仲裁国际地位──香港是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IMCO)全球海运业通用的标准合同中四个指定仲裁地之一,香港海运服务属全球前列。我们会与各国际海运组织加强合作,包括深化BIMCO和国际航运公会在港营运活动,强化香港作为国际海运企业及组织走进内地市场的通道角色;及

(v)强化大湾区协作──开展筹办下一届「大湾区国际航运论坛」,宣传大湾区港口群综合实力,继续与大湾区其他城市(例如珠江西岸城市)加强物流合作,用好港珠澳大桥,便利货物经香港中转出口或进口;也会与大湾区港口群共同强化师资交流,提供多地课程,加强海运人才培训。

国际航空枢纽

75. 香港国际机场于2022年继续是全球货运量第一,凸显作为国际航空及货运枢纽的多年领导地位。

76. 政府会继续与机管局提升香港国际机场的竞争力,推进三跑道工程和「机场城市」愿景下各个项目,包括「航天城」、南货运区的高端物流中心、智能机场等,拓展核心的客、货运服务,措施包括:

(i)开拓货运机遇──机管局在东莞设立以先导计划形式运作的「香港国际机场物流园」,让内地出口货物于东莞预先完成航空安检、打板及收货后经海路送到香港机场空运出口,免却重复安检程序,减低时间和操作成本,效果理想。机管局在2025年底前会完成永久物流园的首阶段建设,达至每年可处理达100万吨货量。另外,推进国际航空枢纽发展的各项设施正不断落实,包括位于机场的敦豪速递货运中心将于下月开幕。菜鸟网络牵头的合资公司亦刚于机场落成高端物流中心;

(ii)汽车自动驾驶接载──机管局会于2025年利用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在连接「航天城」和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人工岛的「航天走廊」接载乘客,计划于2028年延伸至东涌市中心;

(iii)增推多式联运客运服务──香港国际机场正积极推展与珠海机场的内地航空网络优势互补,透过「经珠港飞」客运服务,让内地及国际旅客可经港珠澳大桥穿梭珠海及香港,以「空‑陆‑空」方式经香港国际机场往来内地和全球各地。此后会将这项新服务向更多内地旅客推广;及

(iv)简化手提行李检查──机管局明年起逐步引入「轻捷」系统,出境旅客进行航空安检时无须从手提行李内取出液体及电子装置等,安检过程更快更方便。

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

77. 政府继续建设香港成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措施包括:

(i)扩展内地企业使用香港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推动将「港资港法」和「港资港仲裁」由深圳前海及内地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至适用于整个大湾区。我们亦会争取国有企业采用香港法律作为合同适用法律,并选择香港争议解决服务处理合同纠纷;

(ii)加强与内地建立对接──与最高人民法院筹备于明年内建立恒常对接平台,推进大湾区司法和法律研究及实务工作,包括进一步优化跨境司法文书送达安排、研讨企业破产程序相互协助安排和跨境争议解决等因法制差异而引起的问题;及

(iii)深化调解文化──调解费用一般较开展诉讼程序低。政府会强化调解体制,包括调解专业的认证和纪律事宜的制度、在政府合约中加入通用的调解条款和鼓励私营机构采用类近条款。

*因部分内容涉及与股票市场交易相关敏感资料,行政长官于宣读《施政报告》时,将部分段落的次序适度调整至股票市场休市时段宣读,报告全文以印刷版本次序为准。

(待续)



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