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全面检讨中小企业证券市场制度」议员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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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浩濂今日(十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林新强议员动议的「全面检讨中小企业证券市场制度」议案的开场发言:

(代)主席:

  首先,我感谢林新强议员提出「全面检讨中小企业证券市场制度」的议案,以及黄俊硕议员和李惟宏议员提出的修正议案,让大家有机会对有关议题交流看法。

  正如议案和修正议案措辞中提到,二十大报告和国家「十四五」规划支持香港提升及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并提出具体目标,包括强化香港作为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和风险管理中心的功能,以及深化并扩大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为了强化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我们一直致力把握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倡议等战略规划,担当好内外循环交汇点的角色,促进内地与国际资本市场的联通和互动,从投资产品的种类、管控风险的工具、适切企业筹融资以至财资管理需要等,积极打造香港成为更具竞争力和活泼多元的金融市场。

  香港在「一国两制」下,拥有高度开放和国际化的市场、与主要海外市场接轨的监管制度、完善的基建配套设施、资讯与资金流通等优势,是企业融资和发展环球业务的理想地点。为将香港发展成更深更广的集资平台,政府一直紧贴国际趋势并采取积极主动的政策措施,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和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共同努力,持续优化上市机制。

  其中,港交所于二○一八年推出新上市制度,在制定适当保障措施的前提下,便利拥有「同股不同权」架构的新兴和创新企业以及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来香港上市融资,并为寻求在香港作第二上市的大中华及国际公司设立新的便利上市渠道。新上市制度自实施以来成效显著,截至今年九月底,已有93间公司循新制度上市,首次公开招股(IPO)集资额累计超过5,880亿元,占同期IPO集资总额约四成,同时让香港成为全球领先的生物科技融资中心之一。

  二○二二年一月,港交所推出了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上市制度,为香港引入一个全新的上市路径。考虑到SPAC在并购有实质业务的公司前是没有业务的现金公司,港交所力求在投资者保障、市场质素与市场吸引力之间取得合理平衡,在新制度下加入相关规定,确保投资者权益得到保障。有关机制为企业在传统首次公开招股之外提供在主板上市的另一渠道,便利更多公司来香港融资,提升我们上市平台的竞争力。

  今年,港交所经谘询市场后在三月正式推出特专科技公司上市制度,以便利科技公司透过新的资格测试在主板上市融资。现时可接纳的科技行业来自五大范畴,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硬件及软件、先进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以及新食品及农业技术。新上市制度除了能便利包括香港在内不同地方的先进科技公司吸纳国际资本,推动创新科技行业和实体经济发展,亦有利进一步壮大本地资本市场。

  二○二二年起各地主要央行采取货币紧缩政策,在环球地缘政治局势紧张等宏观因素叠加下,全球的首次公开招股集资总额在二○二二年按年减少超过一半,香港的新股集资表现亦无可避免受到影响。有赖一系列的市场发展措施和各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二○二二年全年累计有90家公司在香港上市,首次上市集资总额超过1,000亿港元。香港的全球排名在上海、深圳和美国纳斯达克之后,排名全球第四位。尽管今年以来香港的新上市活动受外围环境和市况所影响与以往相比不算活跃,尤其在流动性紧缩政策下,大型新股集资的活动较少,港交所截至今年九月底亦已接受115份上市申请,累计处理中的上市申请有94份,反映香港证券市场仍受发行人欢迎。

  我们亦留意到黄俊硕议员修正案中提到有部分企业转往海外市场上市,即大多人提及的中概股。为吸纳在外上市的中概股回流和优质海外发行人来港融资,港交所在二○二二年一月实施一系列优化海外发行人上市制度的改革,当中包括容许没有不同投票权架构的非创新产业大中华公司透过优待渠道在港第二上市、给予拥有不同投票权架构或可变利益实体结构(VIE)的发行人更大灵活性在港获得双重主要上市地位,以及制定一套适用于来自不同地方的公司的核心股东保障标准,为大中华和海外发行人来港上市提供更大的便利。截至今年九月,已有31家中概股发行人回流本港,其总市值占所有于美国上市的中概股超过七成。

  今日林(新强)议员提出的议题聚焦优化中小型企业的上市制度,正如财政司司长在二○二三至二四财政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所要求,港交所已就GEM(创业板)改革提出具体建议,并已在上月底展开公众谘询,主要建议包括引入新的简化转板机制、为大量投入研发活动的企业推出新的资格测试、取消强制季度汇报规定、减少GEM发行人的持续合规要求等,以吸引优质中小型发行人融资,并为他们提供转往主板上市的前景。有关公众谘询将于十一月六日结束。视乎所收集的意见,港交所目标在明年第一季实施新安排。

  我再次感谢林新强议员提出今日的辩论,让我们在GEM改革谘询进行过程中可以聆听到各位议员就有关议题的真知灼见,让港交所可以更充分吸纳各位的意见。稍后我会就大家提出的建议作出一并回应和再作补充。

  多谢(代)主席。



2023年10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