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环境及生态局局长就《2023年产品环保责任(修订)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是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今日(十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就《2023年产品环保责任(修订)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衷心感谢《2023年产品环保责任(修订)条例草案》法案委员会主席卢伟国议员、副主席陈绍雄议员以及委员会各委员的审议工作,亦感谢所有刚才发言的议员对《条例草案》发出的宝贵意见。
 
  塑胶难以分解,可在环境中残留极长的时间,更加会分解为微塑胶,对环境生态以至人类健康均可以造成深远的祸害。所以,「减塑」、「走塑」已成为国际间的共识,无论内地以及世界其他地方近年都相继加强减少使用塑胶物料的措施,并探索使用其他替代品。在香港,近年不同界别以及市民已开始形成共识,我们都需要迈向「减塑」及「走塑」。
 
  《条例草案》的第5部和第6部修订《产品环保责任条例》,为管制即弃胶餐具和其他塑胶产品的法律框架订定条文。
 
  我们建议分两阶段管制九类即弃胶餐具,包括发泡胶餐具、饮管、搅拌棒、进食用具、碟、杯、杯盖、食物容器及食物容器盖。第一阶段管制包括全面禁止餐饮处所向堂食顾客提供上述九类即弃胶餐具,以及禁止销售和向外卖顾客提供其中五类,包括发泡胶餐具,和几类体积细小而回收困难或已有成熟替代品的即弃胶餐具,包括饮管、搅拌棒、进食用具,即刀叉匙,和碟。至于第二阶段,我们建议各类即弃餐具全面无塑,即全面禁止在本地销售即弃胶餐具和禁止餐饮处所向堂食及外卖顾客提供任何即弃胶餐具。

  在管制其他即弃塑胶产品方面,我们建议同样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管制包括禁止销售和供应在市场上已有成熟替代品或并非生活必需品的即弃塑胶产品,包括胶柄棉花棒、雨伞袋、充气打气棒等;并禁止酒店和宾馆免费供应部分洗漱梳妆用品,例如胶柄牙刷、胶梳等,和在房间内免费供应的胶樽装水。我们亦会在第一阶段禁止制造、销售或供应氧化式可分解塑胶产品,以减少微塑胶污染问题。
 
  第二阶段管制包括禁止销售和供应即弃胶枱布、胶牙线棒等产品,亦建议禁止免费供应即弃耳塞。由于管制这些即弃塑胶产品对某些业界的运作有较大影响,部分在市场亦未有成熟的替代品,我们暂定二○二五年开始实施,但确实时间将取决于第一阶段的执行情况、非塑胶或可重用替代品的普及性和可负担性,以及有关业界当时的准备程度。
 
  因应法案委员会的意见,我们建议对受管制即弃塑胶产品的项目提出一些修订,我稍后会在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提出修正案时详细介绍。
  
  除管制即弃塑胶外,《条例草案》的第2部至第4部亦修订了《产品环保责任条例》,以优化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和玻璃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计划的运作。
 
  首先,我们建议扩大现时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涵盖的受管制电器(即「四电一脑」),以包括更大容量的雪柜和洗衣机,并加入独立式乾衣机和抽湿机;亦会取消供应商在分发电器时须提供循环再造标签的规定,以精简程序。以上措施计划于二○二四年七月一日开始实施。此外,我们亦建议在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及玻璃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计划下,让环境保护署(环保署)除了邮递之外可以透过多种电子方式向供应商送达法定通知书。这项优化措施计划于二○二四年二月一日开始实施。
  
  「走塑」措施能否成功推行,有赖市民和业界的配合。为实施管制计划,政府会采取多管齐下的策略,包括(一)设立准备期;(二)推行公众教育和宣传,鼓励持份者的参与;以及(三)采用风险为本的执法模式作为后盾。
 
(一)设立准备期
 
  为了让业界有充足时间准备,我们在三月提交《条例草案》时已向不同业界联络,提醒他们需作出准备,更加建议在立法会通过《条例草案》后六个月才开始实施第一阶段管制。如果《条例草案》今日获通过,我们计划第一阶段管制将于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即世界地球日开始实施。届时我们会把指定生效日期的相关附属法例经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提交立法会省览。
 
(二)加强公众教育、宣传及持份者的参与
 
  为鼓励业界尽早使用较环保的非塑胶物料,如纸质或植物纤维,制成的餐具取代即弃塑胶餐具,并协助业界进一步了解哪些替代品符合管制计划的要求,以免对何谓「即弃」有所疑惑,我们已聘请香港品质保证局设立一个网上绿色餐具平台予餐饮业界、供应商及市民参考。平台已于去年十一月开始接受餐具供应商申请登记,现时已有超过30间餐具供应商及超过400件非塑胶即弃餐具产品成功登记。至于大家很关心的价钱方面,根据环保署去年进行的市场调查,建议于第一阶段管制的产品,包括即弃胶饮管、搅拌棒、进食用具及碟,其最低价格与同类替代品的最低价格的差额大致少于$0.1。
 
  与此同时,我们亦会建立即弃塑胶资讯平台,向公众介绍管制即弃塑胶新法例的内容,并分享各种替代品或替代方法的资讯,让公众都可以实践「走塑」生活。
 
  《条例草案》通过后,我们会继续透过各种宣传运动,进一步让社会各界了解管制即弃塑胶新法例的内容,以及促进市民大众的「走塑」、「走即弃」意识。

  除了面向普罗大众的宣传和公众教育外,我们亦会继续透过不同的联络平台与餐饮、零售、酒店和学校饭盒供应商等业界保持沟通,为各相关行业的从业员提供各项资讯,让他们清楚了解法例的要求,从而调整和改善其工作流程,为管制即弃塑胶做好准备。我们也会为不同业界制备宣传单张及实务指引供他们参考。
 
(三)采用风险为本的执法模式作为执法后盾
 
  在执法方面,我们会采用风险为本的执法模式作为执法后盾。第一阶段开始实施后,环保署人员会在相关零售点、餐饮业和酒店业处所,检视及查看所供应的产品是否符合法例的要求。在首两个月,除严重个案外,我们会以劝吁及警告为主。两个月过后,我们会以风险为本的执法模式,针对「违法黑点」采取执法行动。环保署会根据收集到的违例投诉及举报认定「违法黑点」,并制订最有效的执法行动。此外,环保署会设立热线,解答市民的查询及接收违例投诉及举报。
 
  主席,联合国成员国正努力在二○二四年或以前起草一份具约束力的协议,以应对塑胶污染。《条例草案》顺应全球大趋势,并标志着香港的「走塑」工作步伐踏入一个新的里程碑。此外,《条例草案》建议扩大「四电一脑」的涵盖范围,让更多的废电子电器产品能得到妥善回收和处理,除了加强资源循环外,亦能减少因不当处理这些产品而可能出现的污染土地和环境的问题。
 
  在此,我恳请议员支持及通过《条例草案》及各项稍后提出的政府修正案,为我们和后代建立一个更健康的环境。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23年10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