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成功捣破一个非法劳工犯罪集团(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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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处于本年初调查一宗聘用非法劳工的案件中,发现一间清洁公司与多间餐厅食肆签订清洁合约,并安排非法劳工到合约餐厅食肆工作。经深入调查及情报分析,入境处锁定一个犯罪集团,专门以承包餐厅食肆外判清洁合约方式,安排非法劳工从事清洁及洗碗等工作。集团成员会与多间餐厅食肆签订清洁合约,声称聘用合法劳工为其提供清洁及洗碗服务,实质以低成本招揽非法劳工提供服务,从中获利。经初步估计,相信该集团已运作超过半年,每份外判合约大约收取两万至五万元合约费用,涉案餐厅食肆超过50间,估计涉案金额超过1,700万港元。
行动中,入境处突击搜查16个目标地点,当中包括四个住宅单位以及12个餐厅食肆,共拘捕33名涉案人士,包括五名集团骨干成员,年龄介乎25至64歳。至今,入境处共拘捕20名怀疑非法劳工及八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被捕的怀疑非法劳工为六男14女年龄介乎23至55岁。当中两名被捕人士持有不允许雇佣工作的担保书(俗称「行街纸」)。入境处人员同时搜获三张伪造身份证以及大量文件,包括银行的提存纪录、银行账单以及涉案的外判清洁合约,亦搜获多部智能电话及电脑设备。相关调查行动会继续进行,入境处不排除将有更多涉案人士被拘捕。
入境处发言人说:「任何人违反对他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犯罪。同时,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在港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协助及教唆他人违反逗留条件者同罪。」
发言人警告:「根据《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根据现行法例,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伪造身份证或他人身份证乃属违法,违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10年。」
发言人重申,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是严重罪行。根据《入境条例》,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由原来的罚款35万元及监禁三年,大幅提高至罚款50万元和监禁10年,以反映有关罪行的严重性。而有关公司的董事、经理、秘书、合伙人等,亦可能需负上刑事责任。高等法院曾颁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
根据法院判例,任何人士在决定聘用一名雇员前,必须采取一切切实可行的步骤以确定有关雇员是可合法受雇。除了查阅雇员的身份证外,该人亦负有明确的责任向雇员作出查询,而雇员提供的任何答案不会令该人对雇用有关雇员的合法性产生合理怀疑,否则法院不会接纳以此作为免责辩护。如求职者没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雇主亦必须查阅求职者的有效旅行证件,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15万元及监禁一年。就此,发言人提醒所有雇主切勿以身试法,雇用非法劳工。入境处会继续严正执法,打击有关罪行。
入境处会根据现行机制的标准程序以审核及识别贩运人口受害人,对所有行动中被捕的容易受剥削人士(包括非法劳工、非法入境者、性工作者及外籍家庭佣工)进行初步审核。如初步审核结果显示有任何贩运人口指标出现,入境处人员会依据一份标准核对清单再作全面调查及识别程序,以确定当中是否有贩运人口的元素,例如在招募阶段是否涉及威胁及胁迫,以及是否存有剥削性质。被识别的贩运人口受害人会获提供各项支援和协助,包括紧急介入、诊症和治疗、辅导、收容或临时住宿及其他支援服务。入境处呼吁贩运人口受害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罪行。
完
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10分
香港时间19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