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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布二○二三/二四学年第二轮《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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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十月十一日)公布,二○二三/二四学年第二轮《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于十月十三日上午九时至十月二十六日下午五时接受报名,并于十二月三日(星期日)举行。
 
  第二轮测试对象为持有学士学位,或会在二○二三/二四学年或二○二四/二五学年获取学士学位,并有意入职或转职担任中小学或幼稚园教师职位的人士。他们可透过教育局网上申请系统(www.edb.gov.hk/tc/blnst)报名。测试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如申请人曾于教育局、公务员事务局或招聘部门/职系为学位程度人士举办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将不获接受再次参加测试。
 
  本学年起,所有公营学校、直接资助计划学校和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幼稚园的新聘教师(包括新入职教师和转校教师),必须在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方可获考虑聘用。有关要求适用于教师职系的所有职级,包括校长。
 
  教育局于本学年举办五轮测试,分别供学位程度和非学位程度人士参加,详情载于教育局网页(www.edb.gov.hk/tc/blnst)。第三至五轮测试将分别于二○二四年四月、六月和七月举行,有关安排稍后公布。
 
2023年10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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