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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骨灰安置所上诉委员会成员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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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委任22名人士,以个人身分加入私营骨灰安置所上诉委员会,成为委员团成员,任期由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至二○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为期三年。有关任命于今日(九月二十九日)刊宪:
 
主席
王鸣峰资深大律师
 
副主席
费中明
刘恩沛
谭朗峰
 
成员
陈翠碧
陈云坡
张吕宝儿
周健德
钟姗姗博士
冯熙伟
夏泳迦
何诚谦
何逸云
许卓杰
许肇础
赖志强教授
黎庭康
李晓华
麦树麟博士
魏月萍
苏雯华
黄耀祖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欢迎全部委员团成员。他同时感谢离任的主席何沛谦,副主席陈庆辉,以及十六名成员,包括陈祖楹、周志坤博士、赵锦权、庄绍贤医生、蔡鸿达博士、何智诺、何立基、黄令衡、关天智、梁志雄、梁光汉、李华明、马锦华、邓智宏、尹志强和胡锦辉在过去对上诉委员会工作的贡献和支持。  
      
     私营骨灰安置所上诉委员会是根据《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第630章)第83条设立的法定委员会。上诉委员会由一名审裁官(主要为主席或副主席)和四名委员团成员组成。申请人或指明文书持有人如因私营骨灰安置所发牌委员会或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就《条例》第84(1)条所作的决定,感到受屈并提出上诉,上诉委员会将进行聆讯及作出裁决。所有上诉委员会审裁官均具备《条例》第82条所订明的法律资格。
 
     谢展寰表示,规管私营骨灰安置所涉及复杂和敏感事宜,需要由组成均衡并涵盖来自不同背景的委员团成员提供意见。新任期的委员团成员来自法律、建筑、工程、教育、商业和社会服务等专业范畴,确保上诉委员会从多个角度审理上诉个案。
 
2023年9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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