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公布107名选举委员会当然委员的登记为有效
  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资审会)今日(九月二十九日)在宪报刊登公告,宣布107名选举委员会(选委会)当然委员的登记为有效。
 
  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569章)附表第5J条,担任该附表第2A部订明的指明职位的人士可登记为选委会当然委员。如有关人士没有资格登记为当然委员或身兼多于一个指明职位,他/她可指定由在相关团体(就该指明职位而言者)中担任职位的另一人登记为当然委员。
 
  选举事务处共收到107份当然委员的登记。资审会在审查后,裁定这107份当然委员的登记为有效。涉及的界别分组和指明职位如下:
 
界别分组 指明职位
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
  • 香港建筑师学会会长
  • 香港测量师学会会长
教育界
  • 香港城市大学校长
  • 由保良局指明的职位
  • 由东华三院指明的职位
工程界
  • 香港工程师学会会长
  • 环境谘询委员会主席
  • 桥梁及有关建筑物外观谘询委员会主席
社会福利界
  • 东华三院董事局主席
  • 保良局董事会主席
  • 仁济医院董事局主席
  • 博爱医院董事局主席
  • 仁爱堂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 九龙乐善堂常务总理会主席
  • 新家园协会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立法会议员
  • 立法会议员
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委员
 
  资审会由政务司司长陈国基担任主席,并由三名官守成员(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和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及三名非官守成员(梁爱诗、范徐丽泰和刘遵义教授)组成。根据《基本法》附件一,资审会负责审查并确认选委会委员候选人(包括选委会的当然委员)的资格。资审会就有关人士是否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作出决定。
 
2023年9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1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