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号干线(元朗至北大屿山段)工程建议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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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工程的详情载于附件,公众可于办公时间在下列政府办事处查阅有关工程的图则和计划∶
香港中环统一码头道三十八号
海港政府大楼地下
中西区民政谘询中心
新界屯门屯喜路一号
屯门政府合署二楼
屯门民政谘询中心
新界荃湾青山公路一七四至二○八号
荃湾多层停车场大厦一楼
荃湾民政谘询中心
新界屯门屯喜路一号
屯门政府合署六楼
屯门地政处
新界荃湾青山公路一七四至二○八号
荃湾多层停车场大厦十楼
荃湾葵青地政处
香港中环统一码头道三十八号
海港政府大楼十九楼
离岛地政处
有关的宪报公告、计划、图则、收地图则、设定地役权及其他永久权利图则、设定暂时占用土地权利图则和位置图已上载至www.tlb.gov.hk/tc/publications/transport/gazette/gazette.html。
任何人士拟反对该项工程或使用,或同时反对两者,必须以书面向运输及物流局局长提出。反对通知书可经下列方式递交:
- 以邮递或专人送达方式,把反对通知书投入设于香港添马添美道二号政府总部东翼二楼入口处的运输及物流局第六号投递箱。投递箱的收件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上午八时至晚上七时;
- 传真至2868 4643;或
- 电邮至gazettetlb@tlb.gov.hk。
反对人士须在反对通知书内说明其权益及声称受该项工程或使用影响的情况,并提供联络资料,方便联络。反对通知书须不迟于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送达运输及物流局局长。
完
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47分
香港时间12时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