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第二季涉及外发中国内地加工贸易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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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二年第二季,涉及外发内地加工的相应比重,输往内地的整体出口货品中有16.9%,从内地进口货品有30.1%,而原产地为内地经本港输往其他地方的转口货品有62.0%。
二零二三年上半年,输往内地的整体出口货品中有16.6%是作外发内地加工用途。另一方面,从内地进口货品中有29.1%与外发内地加工有关。同期,原产地为内地经本港输往其他地方的转口货品中,有60.0%曾经安排在内地加工制造。
二零二二年上半年,涉及外发内地加工的相应比重,输往内地的整体出口货品中有18.1%,从内地进口货品有30.6%,而原产地为内地经本港输往其他地方的转口货品有60.9%。
以货值计算,二零二三年第二季输往内地的整体出口货品中有886亿元的货品是作外发内地加工用途,较二零二二年第二季下跌19.1%。另一方面,从内地进口货品中有1,377亿元的货品是与外发内地加工有关,与二零二二年第二季比较下跌14.7%。同时,原产地为内地经本港输往其他地方的转口货品中,有1,657亿元的货品曾经安排在内地加工制造,较二零二二年第二季下跌20.1%。
二零二三年上半年,输往内地的整体出口货品中,有1,751亿元的货品是作外发内地加工用途,较二零二二年上半年下跌25.5%。另一方面,从内地进口货品中有2,703亿元的货品是与外发内地加工有关,与二零二二年上半年比较下跌14.4%。同时,原产地为内地经本港输往其他地方的转口货品中,有3,258亿元的货品曾经安排在内地加工制造,较二零二二年上半年下跌18.8%。
二零二三年第二季及上半年的统计数字载列于附表。
有关外发内地加工贸易的资料,是从政府统计处进行的抽样统计调查所得。在这项统计调查中,输往内地作外发加工用途的出口货品,是指那些从香港或经香港出口往内地加工的原料或半制成品,经加工后成为制成品,并以合约安排再进口香港。
从内地进口与外发内地加工有关的货品,是指那些加工后进口本港的货品,其中全部或部分原料或半制成品是以合约安排从香港或经香港出口往内地加工。
原产地为内地而涉及外发内地加工,并经本港输往其他地方的转口货品,是指那些经香港转口的制成品,其中全部或部分原料或半制成品是以合约安排从香港或经香港出口往内地加工,而加工后的货品再进口本港。
在诠释统计数字时,需留意所有进口及出口货品(不包括转运及过境货物),不论是否涉及外发加工贸易,都记录为对外贸易。此外,从内地进口与外发内地加工有关的货品,以及原产地为内地而曾经安排在内地加工,经本港输往其他地方的转口货品的货值和所占比重,是指整件涉及外发内地加工货品的货值,而非单指外发内地加工的增加价值。
编制上述统计数字所需的资料,是由从事中港贸易的机构所递交的进/出口报关单,以及从原产地为内地而经本港输往其他地方的转口货品的报关单抽取样本,然后向有关机构进行访问而收集的。这项统计调查的结果,有助分析香港与内地之间的贸易活动的性质。在这方面,统计调查的结果可视作常规贸易统计数字的有用补充资料。
用户可以在政府统计处网站(www.censtatd.gov.hk/tc/scode230.html)下载外发加工贸易统计数字时间数列(表410-52001至410-52003)。
查询有关这项统计调查结果,请与政府统计处电子贸易服务及货运统计组联络(电话:2582 2126 或电邮:ops@censtatd.gov.hk)。
完
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30分
香港时间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