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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情况」结束后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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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极端情况」将于午夜十二时结束,雇主应为雇员提供合理而切实可行的工作安排,包括考虑路面、交通及其他情况,弹性处理雇员复工或在家工作的安排(如适用)。

  劳工处发言人今日(九月八日)说:「雇员如遇到实际困难而未能及时返回工作岗位,雇主应予以体谅并作出弹性处理,例如容许返回工作岗位有困难的雇员在家工作或有较宽裕的上班和复工时间。此外,雇主不应无故地不发放他们的工资、勤工奖或津贴,及不应轻易处分或解雇有关雇员。」

  发言人提醒雇主应遵守《雇佣条例》、《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雇员补偿条例》及《最低工资条例》下应负的法定责任及规定。

  雇主不应扣减雇员在《雇佣条例》下享有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以补偿雇员因黑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期间,或「极端情况」存在期间未能上班而损失的工作时间。雇主如无合理辩解而不遵守《雇佣条例》有关规定,可被检控。

  雇主亦必须紧记,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他们有责任为雇员提供及维持安全的工作环境。
 
2023年9月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2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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