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郊代表选举递交申索或反对截止日期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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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务总署今日(九月八日)宣布,由于暴雨警告正生效,根据《选举管理委员会(选民登记) (乡郊代表选举)规例》(第541K章)第1A条,有关查阅乡郊代表选举二○二三年临时选民登记册及取消登记名单,以及向选举登记主任送递申索通知书或反对通知书的截止日期,将会顺延至二○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完
2023年9月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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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