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署长在房屋委员会公开例会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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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员会发出:
以下是房屋署署长罗淑佩今日(八月二十八日)在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公开例会的发言全文:
多谢局长。
局长、各位委员:
大家好,今次是我第一次以房屋署署长的身分出席房委会的公开例会。过去一年房委会推出及落实了不少措施,我十分感谢各位委员的大力支持及意见,带领房委会在公营房屋的供应及管理方面与政府紧密合作。我亦多谢各位委员在七月二十八日房委会周年特别公开会议上,就公共房屋政策及房委会工作发表的宝贵意见。作为新任署长,我希望能够承先启后,就公共房屋政策的事宜及房委会的工作与各位委员有更多的交流。
相信各位都会认同,本届政府非常有决心解决长期积压的住屋问题。行政长官在二○二二年《施政报告》提出在各环节提量、提速、提效、提质,全力推高公营房屋供应量,缩短公共租住房屋(公屋)轮候时间,提高市民的幸福感。在过去一年之间,政府及房委会合作无间,所推出及落实的措施均进度良好,成效显著。我现在就房委会相关措施及工作,以及各位委员于上月房委会周年特别公开会议上表达的建议及关注,作一个整体的回应。
提高公营房屋的供应
过往一段颇长的时间,公营房屋的供应很大程度受制于土地不足。经过近年全力觅地,政府在二○二二年《施政报告》及《长远房屋策略》二○二二年周年进度报告公布,已觅得足够土地兴建约360 000个公营房屋单位,可以满足未来十年(即二○二三/二四至二○三二/三三年度)约301 000个公营房屋单位的需求。虽然长远的供应能够满足需求,但由于房屋用地并非每年平均分布,加上造地需时,因此短期内可供发展公营房屋的土地供应仍然紧张,导致只有约三分之一单位可于第一个五年期(即二○二三/二四至二○二七/二八年度)落成。为应对公营房屋供应「头轻尾重」的问题,政府提出在五年内快速建成约30 000个「简约公屋」单位,以填补传统公屋短期供应不足的缺口。
政府在供应链上游全力觅地以及推出「简约公屋」单位之余,房委会亦全速兴建公营房屋,最新的估算为二○二三/二四至二○二七/二八年度传统公营房屋总建屋量预计合共约为128 800个单位,当中约108 000个单位正在兴建中或已经完工。总建屋量比二○一八/一九至二○二二/二三年度五年期的公营房屋总建屋量(约9万个单位)比较,增加了超过四成,当中超过60 000个是公屋单位。
资助出售单位
在增加公屋供应的同时,房委会亦致力兴建更多不同类型的资助出售房屋,以丰富置业阶梯,协助中低收入的家庭自置居所,同时让经济条件较佳的公屋租户自置居所,从而腾出其单位予对住屋更有迫切需要的公屋申请者,以加快公屋单位流转。
我想提一提近日传媒朋友十分关注「居屋2023」的申请情况。房委会于二○二三年四月通过「居屋2023」的平均售价和销售安排,涉及六个屋苑共约9 200个单位,当中选址既有市区亦有新界,单位大小多元化,折扣率为六二折。「居屋2023」刚于二○二三年八月中截止申请,房委会于申请期内累计收到约170 000份居屋申请。预计于今年第四季进行搅珠,并于二○二四年第一季开始选楼。
我见到不少评论聚焦于「居屋2023」超额认购倍数约18倍,与早年相比有下降的迹象,但仍较一九九三年开始的总平均数16倍为高。事实上,居屋的申请数目受多项因素影响,当中包括经济因素、息口及市场气氛等。超额倍数和供应亦有因果关系,供应数目多,超额倍数下降也属正常。「居屋2023」推售约9 200个单位,供应量其实是近年之冠。今次的超额认购倍数达约18倍,既反映资助出售房屋的需求仍然殷切,也意味着申请者成功购买居屋单位的机会增加,对买家并非坏消息。
有见资助出售房屋的需求殷切,以及回应社会上有关确保公营房屋资源得到合理运用的意见,房委会早前已从善如流,从多方面优化安排。第一,于二○二三年四月通过由「居屋2023」开始接受申请日期起,以绿表申请者身分申请购买资助出售单位的公屋租户及房协出租屋邨的住户,在递交申请截止日期前的24个月起计直至购买单位时,均不得在香港拥有住宅物业,此外,房委会的「定期暂准居住证」(注一) 持有人将不再符合资格以绿表申请者身分购买资助出售单位。
第二,鉴于租者置其屋计划(租置计划)回收单位在过去两次的销售计划中反应正面,经检讨后,房委会在二○二三年六月决定恒常化出售租置计划回收单位,以加快出售租置计划屋邨未售单位。房委会会继续透过居屋或绿置居销售计划出售租置计划回收单位,目标买家为有绿表资格的人士,以及「特快公屋编配计划」下的合资格申请人,并沿用既有租置计划的定价机制和转让限制。
有委员建议为让不同类别的申请者均有选购不同屋苑单位的机会,可在资助出售房屋销售计划中,规定个别申请类别的申请者在每期计划下的屋苑中,只可选购不多于一定数量的单位,同时亦可考虑为一人申请者预留一定数量的单位以供选购。
在现行安排下,参加「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家有长者计划)的家庭申请者可以较其他家庭申请者优先选楼。我们会为这类申请者设定配额,让其他家庭申请者仍有机会购置单位。自二○一七年的居屋销售计划开始,房委会预留推售单位约30%作为这类申请者的配额,目的是鼓励合资格家庭与年长亲人同住。如参加「家有长者计划」申请者未用尽配额,该些配额亦会拨归「其他家庭」类别的申请者选购单位。
按过往经验,个别发展项目的销售情况会受不同因素影响,包括发展项目的地区、合资格申请者的购买意向,可供选购单位的面积、楼层、座向等。我们留意到参加「家有长者计划」申请者大多数倾向选购较受欢迎地区屋苑的单位,委员上述的建议可确保30%的预留单位配额可平均分配至各个推售屋苑,又可让其他申请类别的申请者有机会选购较受欢迎地区屋苑的单位,我们同意这个建议有其优点,当然这安排亦有机会延长整个选楼程序的时间。我们会在将来的销售计划进一步探讨这个建议。事实上,我们现在于每个销售计划开售前,都会充分考虑不同类别申请者的住屋需要、当时情况以及持份者的意见,适时检讨有关销售安排。
另外,有委员关注现时不少居屋单位楼龄渐高及剩余按揭贷款保证期渐减,会影响居屋第二市场下置业人士获银行批出按揭的成数和按揭还款年期,建议房委会延长居屋第二市场按揭贷款保证期,以协助置业人士取得按揭贷款。
我们明白委员的出发点。在居屋第二市场成交的资助出售单位,凭借房委会的按揭贷款保证,绿表买家一般最高可获参与财务机构批出买价或估值95%的贷款额;而白表买家则最高可获批出买价或估值90%的贷款额。考虑到房委会所承受的财务风险须控制在适当的水平,房委会现时向参与财务机构提供按揭贷款保证期,由单位的首次转让日期起计最长为30年。
就一些楼龄相对较高或剩余按揭还款保证期较短的资助出售单位而言,我希望指出,参与财务机构会考虑申请者的收入、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物业状况等所有相关因素批出贷款,房委会的按揭贷款保证期仅属财务机构批出按揭贷款的参考因素之一。相关安排与其他私人住宅物业相若。
不过,资助出售单位买家如可获延长贷款保证期,的确有助促进居屋第二市场单位的流转,因此署方会积极研究有关课题并会在考虑平衡财务风险下,就可否放宽按揭贷款保证的安排适时向房委会提交建议。除了现有的资助出售房屋,政府亦在今年六月公布私人兴建资助出售房屋先导计划(又名「乐建居」)的政策框架,以善用市场力量、促进公私营协作,鼓励私人发展商参与兴建资助出售单位。「乐建居」有助增加与居屋属同一层级的资助出售房屋的供应,房委会十分支持政府利用私营机构的发展容量,以协助应对未来十年大幅增加的资助房屋需求。
提升建屋效率,缩短建筑时间
除了要提高公营房屋的数量,不少委员都提供了不同具建设性的意见,希望房委会可以提速、提效,提升建屋效率,缩短建筑时间。为此,房委会积极把握创新科技优势,引入先进建筑技术及采购模式,以加快兴建及落成公营房屋。同时,政府及房委会亦会在各方面积极配合,研究如何透过优化现行程序及加强不同部门的协作,并减省程序,达至提速提效配房。
为了争取土地到位时尽快开展公营房屋建造工程,房委会会尽可能在政府进行「造地」程序时,同步进行部分前期筹建工作。因应地盘状况,房委会亦会在可行情况下,透过规划、设计及施工措施,使部分公营房屋项目得以尽早分阶段落成。透过这些措施,房委会可更有效应对持续增加的建筑量。
在「造地」方面,政府已透过「土地及房屋供应统筹组」以及「公营房屋项目行动工作组」加快「造地」程序。与此同时,我们亦透过「设计及建造」采购模式以一站式招标让中标的承建商可以更早进场设计及做好准备工作,务求缩短工程时间,进一步增加建屋量和加快建屋速度。这个模式与委员让承建商更早进场的意见一致。在「设计及建造」采购模式下进行的项目,因应设计和建造是同一合约招标,承建商早于建造工程开始前约六个月已获委任,以开展部分早期准备工作,包括负责把招标时的基本布局及整体发展规范深化成详细设计。「设计及建造」采购模式可借助建造业界的专业知识,进一步优化整个建造流程。而同期进行设计及建造工程可减少动员的时间,亦会给予承建商在采购物料、施工方法和工作流程方面更大的弹性。
房委会会在预计于二○二八/二九至二○三二/三三年度(即第二个五年期)落成的公营房屋当中,选取至少一半的单位采用「设计及建造」采购模式。房委会首个采用「设计及建造」采购模式的项目位于古洞北,标书已于今年四月批出。第二个及第三个采用「设计及建造」的项目位于屯门及东涌的地盘,亦分别于去年十二月及今年四月招标。未来,房委会会更广泛采用「设计及建造」采购模式于更多合适的项目,「设计及建造」项目的招标会陆续推出。
房委会亦尽力于项目采用「组装合成」建筑法。除了第一批包括东涌一幢住宅大厦、观塘德田街一幢住宅大厦和安达臣道石矿场的三幢住宅大厦采用「组装合成」建筑法的发展项目外,房委会已物色更多应用「组装合成」建筑法的工程项目,以及致力研究优化「组装合成」建筑法的设计及应用。房委会一直采用各种崭新科技以提升建筑效率,包括在规划、设计和施工阶段更广泛应用建筑信息模拟技术、油漆喷涂机器人、雷射扫描测量和小型无人机等。我们亦自主研发项目资讯管理及分析平台「智筑目」,透过云端数码科技,应用三维数码地图作为基础底座,再利用数字孪生技术,串连及整合辖下的公营房屋建筑项目不同工序的资讯,利用流动及电脑等装置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全流程提供各个处于规划、设计、建造及交付等领域的工程项目的视像化资讯,以强化项目的管理工作。「智筑目」现正以先导项目形式于个别公营房屋建筑项目采用,并将会更广泛应用于更多公营房屋发展项目。
现时房委会有超过十个先导项目正试行「机电装备合成法」(MiMEP),试行的范围涉及各种屋宇装备包括电力系统、消防、空调、水泵及升降机等等,而当中有八个先导项目已完成工地安装。「机电装备合成法」是把人手密集的工序迁移至预制工场,将多种屋宇装备设施于地盘以外的预制工场预先组合成合成模组,然后运往工地进行安装及接驳工作。广泛应用「机电装备合成法」可有效减少因应本地劳动力资源短缺的影响,以及缩减工地安装时间、提升生产力、改善建筑质素、提升工地安全水平以及减少建筑废料。房委会会总结先导项目的经验,再进一步优化「机电装备合成法」去配合公屋建筑的特别需要,以最大化其成效。
此外,房委会由二○二二年起在升降机的安装工程合约中已全面采用导向吊船(Guided Suspended Working Platform)取代棚架于升降机槽内进行升降机安装工作,其优点在于加快建屋速度,同时亦减少工人高处堕下和攀爬疲劳的风险。
我们明白有委员关注房委会近期在新发展区推展的项目中,估计附近尚有不少政府用地可供辟设福利设施,委员认为未必需要将福利设施规划在房委会的发展项目内,以避免影响提速建屋。房委会会继续配合政府的措施,在二○二六/二七年度及之后落成的公营房屋发展内,尽量预留约百分之五的总住用楼面面积作福利设施用途。除了按现行机制参照《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的指引,我们更会就个别项目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机构协调,因应设施的数量、项目所在位置及周边土地用途,共同商讨合适的方案。
有委员提出房委会应为人力资源作好准备,避免因人力不足而影响房委会公营房屋建筑工程的进度,为此,房委会会配合政府推出的「建造业输入劳工计划」,在确保本地工人优先就业情况之下,支持承建商适度和适时地输入短缺的劳工,以配合相关发展项目的需要。我要强调,无论是本地工人或外劳,我们都会确保建筑安全得到重视。我们绝对不会因为希望提速提量兴建公营房屋,而对建筑安全作出妥协。
提前上楼安排
我们正尽力在建筑阶段尽力加快进度,而对轮候人士来説,能够提早一天上楼总是好的。所以我们已经制定了务实的措施,例如透过分阶段落成公营房屋,落实行政长官提出的「公屋提前上楼计划」,让公屋申请人可以尽快上楼。
现阶段我们已确定约14 000个公屋单位可分阶段提早落成。当中约12 000个会在二○二三/二四至二○二七/二八年度落成。房委会在推进这些项目上进度良好,预计最近期将会有两个项目于二○二四年上半年落成,当中青衣长青邨有约1 400单位,而屯门业旺邨亦有约600单位可提前约五至八个月完成,供居民提前上楼。
为进一步加快编配流程及提早完成编配新单位的程序,房委会会由现时新公共屋邨获派「入伙纸」约三个月前提前一倍至六个月前,提早预先编配单位予合资格的公屋申请者。当新单位取得「入伙纸」时,所有已接受预配的申请者,即可办理入伙手续,达到让公屋申请者能尽快上楼。我们将会于二○二三年八月底开始预先编配大埔富蝶邨单位予合资格的公屋申请者。
公屋轮候时间
以上的各项工作,由于涉及范畴甚广,无论是提量、提速,还是提效,都会有助缩短市民轮候公屋时间。在本届政府上任前,公屋一般申请者的平均轮候时间为6.1年。二○二二年《施政报告》公布将公屋平均轮候时间于六年的水平「封顶」。高兴向大家报告,平均轮候时间在过去数季有所回落,截至二○二三年六月底,公屋一般申请者的平均轮候时间为5.3年,较一年多前回落约13%之多。平均轮候时间录得改善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过往数季有为数不少的公屋单位可供编配。在消化了部分轮候年期较长的一般申请者的公屋需求后,在此期间获分配单位的一般申请者的轮候时间相对较短,因而令整体的平均轮候时间缩短。
然而,每季度的平均轮候时间的长短,取决于多项因素,包括可供编配的公屋单位数目、公屋申请者数目、申请者所选地区,以及新建及翻新单位的供应是否与申请者的选区相符等。因此,平均轮候时间短期会有波动。以现时位于公屋轮候册较前位置的申请者为例,新界区公屋申请者的轮候时间一般较市区或扩展市区的申请者短约数个月至逾一年不等,实际情况视乎个别申请者而定。而由于过去数季有不少位于新界区的公屋单位可供编配,当有关申请者获安置入住新界区公屋后,他们的轮候时间会被计算在平均轮候时间内,以致平均轮候时间有所下跌。相反,当有较多市区或扩展市区的公屋单位落成可供编配,轮候时间较长的申请者陆续获安置入住这些在市区或扩展市区的公屋时,平均轮候时间则会相应地上升。我们预计平均轮候时间在未来数季还可能会有反覆的情况,但我们认为「封顶」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提升生活质素
房委会并不会单单满足于数字上的进步。在处理房屋供应之外,委员都十分关注提升公营房屋住户的生活质素。
就「提质」方面,公营房屋的设计以简约、环保和切合居民的基本需要为原则,单位的布局、面积和尺寸已考虑到居民在使用起居空间时所需的灵活性及室内空间的天然通风和采光。房委会一直于新公营房屋发展项目设计中进行空气流通评估及微气候研究,以使用计算流体动力学模型及风洞测试等设计工具评估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通过该等研究,可优化新发展项目在风环境、建筑物自然通风及日光穿透等各方面的环境表现。
有委员希望了解对公屋独居长者的支援。房委会自一九九六年起为独居长者及全长者户提供紧急警报系统(即俗称「平安钟」)津贴,以便他们自行在市面选购切合自己需要的紧急警报系统。现时,津贴范围涵盖传统的平安钟装置及流动式的紧急警报系统,包括具备紧急警报系统的手机和手表、安装专用应用程式的智能电话及其他产品等。我们会加强宣传工作,继续鼓励长者户(特别是独居长者)使用紧急警报系统。
房委会会继续营造环境便利有特殊需要的住户,无论在住屋安排、楼宇设计及设施和社区网络等方面,提供了一系列支援措施,以配合政府致力建设及改善无障碍环境的政策,当中包括实施一系列天伦乐计划,促进长幼共融,以及为有需要的公屋租户改装单位内的设施,以更切合个别长者及有需要人士的特殊需要。
房屋局下的专责小组正就新建公营房屋项目的公共空间、设施及屋邨环境进行顾问研究,制订「幸福设计」指引,并将同样概念引进现有公共屋邨,改善有关设施。房屋局已按计划于二○二三年第一季度委聘顾问,开展新公营房屋项目「幸福设计」指引的硏究,预计将于二○二四年完成,现正全力收集居民和各持份者意见。
为配合社会发展及居民的期望,我们亦都留意科技发展,致力把合适的新科技应用于屋邨管理方面。回应委员关注如何加快房委会数码化转型,现时房委会有60项电子服务采用「智方便」,新的电子服务亦会全面采用「智方便」。我们将继续优化房委会的电子服务,并配合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提升「智方便」平台的工作,以达致「一网通办」的目标。
就以与居民的沟通方面为例,房委会已扩阔沟通渠道,在传统方式以外,亦透过电子方式直接收集租户的意见。由二○二三年起,房屋署采用电子及纸本方式进行「租户意见调查」,以收集公屋租户对屋邨管理、环境卫生,及推行特定项目或计划的意见。此外,我们亦会扩大「房署资讯通」流动应用程式的使用范围及优化应用程式,以方便租户接收更多屋邨管理的资讯。房委会会透过多种方式宣传其工作,例如「房屋资讯台」、《屋邨通讯》、意见箱、社交媒体平台等。当然,屋邨职员会继续与地区持份者保持紧密联系,并定期出席区议会及分区委员会会议,讨论及收集他们对屋邨地区事务及房委会政策的意见。租户亦可继续亲身前往屋邨办事处,以及经电话热线和电邮,与房屋署职员交流屋邨管理事务的意见。
合理化公屋资源分配
除了上述的措施及工作,房委会在维护公营房屋资源合理运用方面一直不遗余力,采取多管齐下及风险为本的措施,透过预防侦察、调查行动、宣传教育等工作,全方位打击滥用公屋行为,并一直致力处理公屋富户的问题,从而确保紧绌的资源能更聚焦地分配给较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士。就侦查拥有本港住宅物业的公屋租户方面,房屋署已与土地注册处建立资料比较及核对机制,查核公屋租户是否拥有香港住宅物业,并已于二○二三年六月开始试行。在二○二二/二三年度,因租户滥用公屋和违反租约或房屋政策而收回的单位超过2 200个,比过去四年平均每年约1 300个高出接近七成。
我们亦不时检视现行的政策,使安排和执行细节更切合社会的期望。就此,相信各位委员都会记得,我们在今年第二季举行了集思会讨论各项安排。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首先在四月通过收紧绿表申请者购买资助出售单位的资格准则,即绿表申请者与白表申请者一样,均不得拥有本地住宅物业。另外,房委会的「定期暂准居住证」持有人将不再符合资格以绿表申请者身分购买资助出售单位。
及后,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于五月亦通过一系列新措施,加强打击滥用公屋之余,亦优化了「富户政策」的执行安排和「加户政策」,具体措施包括要求公屋租户入住公屋后,每两年申报已持续居于单位和是否拥有本地住宅物业;加强作出虚假陈述的公屋租户和申请者的罚则;以及将「定期暂准居住证」的期限由最长12个月缩短至最长四个月等。
在上个月的公开会议中,好几位委员就「富户政策」提出了宝贵的意见。我希望藉此机会简单回应委员的一些意见:
(1)有委员认为房委会应该就「富户政策」下对所有家庭成员均年满60岁或以上的公屋住户作出豁免的安排进行检讨,研究是否须要提高有关年龄。现时,公屋全长者户的住户大约有接近190 000户,占公屋住户总数的24%。有关百分比与全港住户中全长者户的比例大致相若。确保公营房屋资源合理运用固然非常重要,但我们亦明白退休及接近退休的人士或需依赖积蓄和资产以维持日后的生活。若收紧有关豁免安排,部分住户或会因家庭资产超出限额而要迁离公屋,而他们未必有固定的收入负担生活开支。另外,社会一般在分配社会资源(包括公营房屋)方面,对长者采取较宽松的态度,贸然收紧安排或会引来反响,指我们妄顾长者福利和需要。
(2)有委员认为房委会应检视「富户政策」下缴交额外租金和须要迁出单位的入息限额。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在二○一六/一七年度检讨「富户政策」时,就有关限额作详细讨论。在二○一七年作修订前,「富户政策」以「双轨制」推行,即公屋租户须要入息超过公屋申请入息限额三倍,并同时资产超过公屋申请入息限额84倍,才须要迁出单位。当时,委员注意到即使公屋租户的家庭收入很高,若资产未超出指定水平,在当时政策下仍可继续居于公屋。同样地,即使公屋租户拥有很多资产,若收入水平没有超出现行政策的限额,亦无须迁出。所以,当时委员通过将「双轨制」改为「单轨制」,即入息或资产其中一项超出限额都须要迁出单位,让他们租住私人单位或购买资助出售单位。考虑到有关收紧的安排,委员当时认为应采取较为宽松的标准,在平衡有关因素后,房委会以入息超过公屋入息限额五倍,资产超过公屋入息限额100倍为租户须要迁出单位的水平。
(3)委员亦有提及应该提高现时额外租金的租金水平。现时,家庭入息超逾现行公屋入息限额两倍但不高于三倍的住户,须缴交倍半净租金/暂准证费另加差饷;家庭入息超逾现行公屋入息限额三倍但不高于五倍的住户,则须缴交双倍净租金/暂准证费另加差饷。如果大幅提升额外租金,公屋富户须要缴交的租金将接近甚至超过市值租金。如此一来,缴交额外租金的富户的待遇将和缴交市值租金的「定期暂准居住证」持有人相若。公屋旨在协助无法负担私人租住单位的人士解决住屋问题,因此向租户收取高于市值的租金并容许继续长期居住,未必符合政策原意。
(4)有委员关心是否有足够资源落实各项改善措施包括优化的「富户政策」及公屋租户由入住公屋开始需每两年填报新的申报表;及措施的落实情况。在逾80万公屋租户中,接近约48万户已住满10年及需按「富户政策」作出申报。相关租户日后会同时多收到一份居住情况申报表,他们需申报持续居住于单位及没有滥用公屋。至于余下约32万新增需要申报的租户,其申报会分批进行。申报表的设计及申报内容均简单容易填写。我们会在推行新措施前透过不同渠道作广泛宣传,亦会加强前线同事的培训,并会灵活调配人手,应对新的工作量;我们亦会增聘服务大使协助租户了解各项新措施及填报资料。我们亦会研究应用资讯科技,简化工作流程,以减省前线同事的工作量和缩短所需审查的时间。
公营房屋有稳定社会的重要功效,当我们制定政策细节时,须要同时考虑对租户所造成影响。现时,房屋署同事正努力进行准备工作,确保最近修订的打击滥用公屋安排,以及优化的「富户政策」及「加户政策」能在今年十月顺利落实。与此同时,我们十分明白社会和委员对合理运用房屋资源的关注,在落实前述措施后,我们会持续积极检视有关政策和执行安排。
其他工作/措施
有委员提及申诉专员公署最近公布有关「长者住屋」及「改建一人单位」的主动调查报告,我也藉此机会回应一下。就该些单位空置率较高问题,房屋署会详细审视和研究有关建议的可行性,并思考现有措施有否改善空间,使相关公屋资源能得到更有效运用。最近,房屋署与社福机构合作,为公众安排了导览团到二型及三型设计「长者住屋」参观,各参观者反应正面。今后房屋署会继续与更多的社福机构合作,安排参观「长者住屋」,让公屋申请者加深对这些单位及设施的认识,从而提高入住率。
房委会50周年
主席,我刚才就房委会的工作和对委员的回应的发言可能只属「蜻蜓点水」,因为房委会实在肩负着很大的使命,在方方面面解决市民的住屋需要。适逢今年为房委会成立50周年,我希望藉此机会感谢历届委员的支持和贡献。回望过去半个世纪,房委会一直孜孜不倦,秉承信念协助政府处理房屋事务。正所谓「前人种树,后人遮荫」,我们受惠于前人的成果,亦承继了前人的使命,要订立合适的方向,造福后人。我深信房委会在将来的日子仍然会继续为香港为市民的幸福努力。
为了庆祝房委会成立50周年,我们正陆续推出多元化庆祝活动,包括较早前推出的屋邨导向游网上指南、刚于月初截止收件的公屋摄影比赛和于日前举行的三人篮球挑战赛,还有本地公屋发展对谈系列和公开展览等动静兼备的活动,适合不同对象、年龄市民参与。大家可以登入房委会50周年专题网站浏览最新资讯,我亦希望所有委员及小组委员会成员参加这些活动,大家一同携手「凝造未来、建屋建家」。
总结
住屋问题诚然是普罗大众极为关心的议题,每个人不论年龄都会有住屋需要。作为公营房屋的主要提供者及营运者,房委会的参与不可或缺。我和房屋署的同事会继续竭尽全力,不但将手头上的工作做到最好,更要做好准备迎接未来的挑战,为市民的幸福努力。我希望我们来年仍然会得到各位委员的大力支持及宝贵意见。多谢大家!
注一:「定期暂准居住证」住户大部分为在「富户政策」下获房委会发出迁出通知书的公屋前租户。由于他们已不再是公屋租户,所以他们不合资格以绿表申请者身分购买资助出售单位。不过,他们仍然可以以白表申请者的身分申请购买资助出售单位。
完
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