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副司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是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今日(八月十六日)出席公开活动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律政司副司长:各位传媒朋友,或者先让我说几句,再看看你们有什么问题。我想藉这机会告诉大家,律政司于八月三十日会有一个名为「律政i-Day」的开放日。这是律政司首次举办的开放日,当日我们会邀请香港业界,特别是年青的律师和大律师,还有一些在学的大学生到律政司,希望透过这开放日让大家(一)了解律政司各个不同科别的工作;(二)亦希望他们在了解后有兴趣(加入)的话,希望多些年青朋友加入律政司工作。今次开放日是由律政司内一班年青律师负责,所以当日会利用比较活泼和年青的手法,希望能够和社会有一个互动接触。
除此之外,九月初我亦会联同两个法律专业团体,带领一班年青律师和三间法律学院的一些法律系学生到大湾区考察。因为过去大家都看到有很多大湾区考察团,但并没有特别为年青法律人士或一些在学法律学生安排的,究竟大湾区能为他们提供一些什么机会呢?或者有没有一些好的networking可以提供给他们?我们希望今次这个专为年青法律界人才和法律学生(安排)的考察团能让他们(对大湾区)有一个更深刻的认识。希望透过这一连串活动能够加深律政司和社会之间的互动,让年青一代更认识律政司,亦认识大湾区可以为法律界提供的一些机会。或者我先交代到此,看看大家有什么问题?
记者:司长,想问一下关于「愿荣光」禁制令上诉,因为法庭判词亦提到本身传播「愿荣光」已经是刑事罪行,其实刑事条例已经可以处理到,而律政司亦没有办法说服法庭禁制令的实际用途是什么。想问为什么坚持一定要有禁制令,实际用途是什么呢?
律政司副司长:大家都知道我们现正提出上诉,而有关上诉正在法庭处理中,所以现时在普通法原则下,由于有关案件正在待决之中,请恕我不方便就案件作进一步评论。当然在我们提出上诉时,大家如有留意的话,律政司已经发出了一份新闻稿,将我们现时可以说的一些事情都已向大家说明了,而有关律政司的上诉理据,其实大家从我们上载到网上让大家能看到的有关上诉理据文件,当中已经清楚列明。所以这阶段,请恕我不能够再进一步评论有关案件。
记者:Horace,想问过去两宗在终审法院审讯的国安案件都没有海外非常任法官,你自己如何看这是否打破了惯例,以及这对香港本身司法制度有否影响?
律政司副司长:我想大家都知道,其实每一宗案件究竟由哪一位法官审理,是由司法机构负责安排的,所以在这方面我们亦会继续尊重和维持由司法机构主持有关案件,因为大家都知道在《基本法》的保障之下,有关的司法独立审判权在九七(回归)后一直都是我们坚持的原则。就这方面我们亦不应该干预或作一些意见,我们非常尊重司法机构在每一宗案件的独立审判权。
记者:可否回应一下,律政司有关禁制令的理据中提到,法庭应该遵从行政机关的判断,想问是否司法机关不可以自己判断?
律政司副司长:有关的上诉理据,刚才我已提过,大家可从文件中看到。至于你所提及的问题,我相信在之后的司法程序当中,大家可能会于法庭处理时慢慢看到。我相信在适当时候,我们在容许的情况下会进一步向大家交代,但现阶段,请恕我无法在有关案件待决的原则之下就案件作进一步评论,要尊重我们的法院。
记者:但有网民继续在网上转载这首歌,会否有机会违法?
律政司副司长:我想大家都非常清楚,有关的法例亦很清楚,有关的情况我们过去亦解释得十分清楚,所以我认为就这案件的事宜,便留待法庭处理。多谢大家。
完
2023年8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