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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三年区议会一般选举的投票日期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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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发言人今日(七月二十四日)表示,第七届区议会一般选举将于二○二三年十二月十日(星期日)举行。
 
  行政长官已根据《区议会条例》(第547章)第27条,指明举行第七届区议会一般选举的日期。地区委员会界别的选举及区议会地方选区的选举将于同一天举行。选举日期已于今日在宪报刊登。
 
  此外,二○二三年区议会一般选举的提名期(包括地区委员会界别及区议会地方选区的选举)将于十月十七日开始,至十月三十日结束。总选举事务主任会适时刊登公告指明呈交提名表格的限期和地点,以及公布相关细节。
 
  《2023年区议会(修订)条例》已于七月十日正式刊宪生效,令特区地区治理层面亦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第七届区议会将严格按照《基本法》规定发挥好其谘询及服务功能,为特区地区治理工作作出应有贡献,切实回应市民期望。
 
  政府发言人表示:「政府将致力确保第七届区议会如期在二○二四年一月一日履职,并全力支持选举管理委员会按经修订的相关选举法例,筹备和举行二○二三年区议会一般选举,确保选举公开、公平、诚实,并安全有序、高效和人性化地顺利进行。政府亦鼓励有才能、有志服务社区的爱国爱港人士积极参选,并呼吁选民行使公民权利踊跃投票,选出新一届有志有能力的区议员为政府提供谘询及服务地区市民。」
 
  发言人又表示:「除重塑区议会外,政府亦已进一步完善地区治理体系,成立由政务司司长及政务司副司长所领导的地区治理领导委员会和专组,全面强化地区工作的高层领导和统筹能力,以及协调各相关政策局及部门有效推进落实各地区政策措施,并有效解决各跨区民生问题。目前有关委员会和专组已订定明确工作目标及相关政策措施并已积极跟进落实,务使地区治理效能能不断提升,为市民提供及时和贴心的服务,令市民大众有更大获得感和幸福感。」
 
2023年7月2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4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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