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屡不遵从清拆令被判罚款逾九万元
*****************
一名业主由于一直不遵从根据《建筑物条例》(第123章)发出的清拆令,上周于观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罚款逾九万元。
有关命令涉及于漆咸围一幢综合用途大厦的一个单位内竖设间隔墙,以分间成数个独立房间。该更改工程阻碍逃生途径,违反《建筑物(规划)规例》,屋宇署遂根据《建筑物条例》第24(1)条向有关业主发出清拆令。
由于有关业主没有履行清拆令,故于二○一八年遭屋宇署检控,并被法庭定罪及罚款约五万元。由于该业主仍不履行清拆令,故遭屋宇署再次检控,并于七月十八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再次被定罪及罚款九万零八百元。
屋宇署发言人今日(七月二十四日)说:「非法分间单位可导致严重后果,业主必须尽快遵从清拆令。对于未有遵从清拆令的业主,屋宇署会继续采取执法行动,包括提出检控,以保障楼宇安全。」
根据《建筑物条例》,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清拆令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续的每一天,另处罚款二万元。
完
2023年7月2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1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