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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醒使用八达通而尚未领取第二期消费券的市民须符合「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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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发言人今日(七月二十一日)提醒两期均以八达通收取消费券的市民,如他们因「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未达3,000元的要求而尚未能领取第二期2,000元的消费券(注),则须在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达到有关要求,才能在八月十六日领取第二期消费券。八达通公司会在今日起向仍未符合累积消费额要求的登记人发出短讯提醒,该短讯会以电话号码9665 7134发出。

  如有关市民的八达通卡已没有余额,但「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仍未达到要求,请先为八达通卡增值,并作合资格消费,以达到相关累积总额的要求。

  市民可通过以下方法查询其消费券的「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
 
  如市民在七月三十一日后才达到「合资格消费」累积总额要求,他们领取第二期券额的日期将顺延至达到要求后的翌月十六日。例如在八月份内才达到累积总额要求,则只能到九月十六日才可领取第二期券额。市民最迟须在今年十月三十一日或之前符合要求。

注:获取半额券额的人士(即透过不同入境计划来港居住以及来港升学的合资格人士),其合资格消费总额的要求为1,500元,而第二期消费券的券额则为1,000元。 
 
2023年7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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