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及生态局局长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实施都市固体废物收费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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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垃圾收费的问题在香港已经讨论了约20年,二○二一年八月终于在立法会通过有关固体废物收费的条例草案,当日通过条例后,我们承诺当准备工作进行到适合的时候,我们会到环境事务委员会向大家报告具体执行的时间。当大家都同意有关执行时间,政府才会进行刊宪,将其成为法定日期。今日,我们认为准备工作已差不多,希望向大家汇报准备工作的进展,并向各位建议具体执行日期,接下来的准备工作便会按该日子去进行。
在此我简单讲一讲为何要推行垃圾收费。世界上很多国家、地方和城市都已经在多年前实施垃圾收费,最早的可能早于30年前已推行。即使在亚洲,大家经常听到的台北和韩国,亦已实施了20多年。我们发现推行垃圾收费可以鼓励源头减废,以及最重要可以鼓励市民改变行为,把回收物分开处置,在推动回收方面很有作用。经过多年的讨论后,我们认为香港亦应该推行垃圾收费,以鼓励大众改变习惯,推动减废和回收。我们计划在推行时,会密切监察香港的废物量和回收物数量,作为量度推行垃圾收费是否有效的KPI、指标。因为我们的目的是要市民养成减废回收的习惯,参考其他国家的经验,他们并不会因为垃圾收费而用很多人手去严厉执法,所以将来我们首要着重宣传教育。但当然我们不会完全不执法,因为如果完全不执法,很多人都不会配合,因此我们会采用风险为本方案,待会我会就此再说明。
大家都知道,要推行垃圾收费,最主要是有指定袋。大家都可能有听闻,几个月前在指定袋招标,即请一些公司制造指定袋方面我们遇到一些困难,因为收到的标书价格高于预期。经过更改要求,尤其不需要在香港设厂这一点,收到的标书的价格比起估算都有大幅下降,在这方面已经完全没有困难。而因为我们不需要中标公司在香港设厂,因此他们可以很快投入生产。因此我们本来预计在今年年底推行垃圾收费,基本上已经没有技术上的困难。我接下来亦会交待,我们在执行上与很多不同的业界商讨,尤其是清洁物管业界,他们向我们反映他们赞成并愿意配合垃圾收费,但在年底执行的话,因为适逢圣诞节及农历新年,这段时间是他们最忙碌的时候,因为市民大扫除时会抛弃大量垃圾。这一点还是次要,最大问题是农历新年期间很多清洁工会请假回乡,是人手最少的时间,会对推行垃圾收费造成很大困难。我们细心考虑后,认为应该把执行时间定于明年四月一日,令推行更顺利。
推行时我们打算在全港设立销售指定袋的网络,包括超级市场、便利店、药房、家品店及网上平台等。我们亦会透过公屋雇用的物管公司售卖指定袋,亦会在那里设置自动售卖机。私人住宅方面,我们亦正与物管公司探讨可否由他们采购及售卖指定袋。
至于实施日期方面,正如刚才所讲,因为业界反映年底到农历新年之间是他们最困难的时间,为了垃圾收费能顺利推出,因此我们建议定于明年四月一日实施。若今日获各位委员同意,我们会安排把附属法例刊宪。而因为接下来立法会休会一段时间,在这段期间我们会做好准备工作,并在立法会十月复会时刊宪,以及将附属法例提交立法会。
为了在推行时让市民习惯和学习使用指定袋,当日法案委员会建议应有免费派发指定袋的安排。我们考虑到派指定袋需要用很多公帑,因应审慎运用公共资源的原则,认为应集中协助真正需要支援的住户。我们建议派发免费指定袋的对象集中于公屋、「三无大厦」和乡郊村屋。原因是公屋比较多长者和基层人士,「三无大厦」及乡郊村屋基本上没有物管,居民或需较长时间适应和学习。
派发指定袋的数量方面,每户每月派发20个容量为15公升的指定袋,15公升是一般家居使用的垃圾袋的容量。至于为何是20个,因为我们鼓励大家减废,每个月派20个,希望鼓励他们减废,把回收物分开处置。我们建议派发期为六个月。
此外,因应都市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费的实施,我们建议把建筑废物在堆填区处置的收费水平上调至与都市固体废物一样,即由现时每公吨200元上调至365元,以避免有人因为有不同的收费差额,蓄意混合生活垃圾和建筑废物,如果两者收费相同,市民就不会这样做。另外,筛选分类建筑废物收费亦会由每公吨175元上调至340元和公众填料费由(每公吨)71元上调至87元,目的是避免有人把生活垃圾混合其中。
在此我想再说明两点。第一点是宣传和公众教育,我们认为宣传和公众教育十分重要。我们打算在八月开始,以「多回收、揼少啲、悭多啲」为主题,展开一系列宣传和公众参与的计划。商会、学生、少数族裔、长者、外籍家庭佣工、「三无大厦」和乡村居民等,这些都是我们重点宣传教育的对象。我们会分三个阶段宣传,第一个阶段主要目的是说明明年四月一日实施垃圾收费,大家要多回收和「揼少啲」,以及向不同的业界解释他们可以如何做。第二阶段会详细讲解收费模式,以及居民和业界要做什么准备工作。第三阶段接近执行的时间,会讲解哪里可以购买指定袋和指定标签,以及鼓励市民遵守法规。
另外,正如我刚才提及,我们主力把重点放在宣传教育和鼓励,所以在实施后首六个月会有一个适应期,在这段时间主要是宣传、教育和鼓励,对于违规个案只会作出警告,该段时间不会严厉执法。适应期后我们会以风险为本的模式执法,即不会用大量人手到处监察市民,亦不会一有违规情况便检控。我们会留意一些黑点,包括有投诉和情报提供的地点,针对这些经常违法的黑点去执法。就此我们有一个说法,届时如有人不用指定袋,会罚款1,500元;如有人乱抛垃圾,则会罚3,000元。实际上如每日都使用指定袋,只是约1.1元或1.7元一日,经常违法的市民被检控一次的罚款已足够多年使用指定袋。我们相信一个合理的人,经考虑后都会使用指定袋,不会违法,在这方面我们相信以风险为本的执法是一个恰当的做法。
接下来我乐意解答各位议员的提问。
完
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35分
香港时间12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