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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因应日本福岛核废水排放计划采取进口管制措施(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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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今日(七月十二日) 公布,为确保香港的食物安全和公众健康,基于预先防范原则,特区政府目前计划一旦日方开始排放福岛核废水,会即时禁止源自东京、福岛、千叶、栃木、茨城、群马、宫城、新舄、长野和埼玉10(都)县的水产品进口。
 
  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和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今日与日本驻港总领事冈田健一和日本相关官员会面,并向日方再次重申,在国际社会未有共识前,日本当局不应单方面将福岛核电站废水排放至海洋,以免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有关的废水排放属史无前例,并将持续30年;相关废水曾直接接触活跃的核源料,含大量高浓度放射性物质。在这长时间内,净化装置一旦未能有效运作,可以对食物安全以至海洋生态构成重大风险。如日本当局对处理后的废水有充足信心,理应寻求合适本土使用而不是排入海洋,向全球转嫁风险。
 
  特区政府的跨部门专责小组已审视国际原子能机构总结报告的内容,以及日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特区政府在考虑总结报告的内容、日方提供的资料、国家专家的意见,以及风险评估等后,认为目前未能保证日方启动废水排放计划后净化装置能长期连续有效运作,以及排放计划不会对食物安全以至海洋生态构成任何潜在风险。
 
  保障香港的食物安全和公众健康是特区政府的责任,为保障所有从日本进口香港的相关食品能安全食用,基于预先防范原则,特区政府目前计划一旦日方启动排放废水,会即时禁止源自东京、福岛、千叶、栃木、茨城、群马、宫城、新舄、长野和埼玉10(都)县的水产品进口,包括所有活生、冷冻、冷藏、干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产品、海盐,以及未经加工或经加工的海藻。
 
  此外,特区政府于二○一一年福岛核电事故后,就福岛、千叶、栃木、茨城和群马五县的若干食品实施的进口管制措施将会维持,即是禁止源自福岛县的所有蔬菜、水果、奶、奶类饮品及奶粉入口。源自福岛县附近四个县(即茨城、栃木、千叶及群马)的这些食品,则必须附有由日本主管当局发出的辐射证明书及出口商证明书,才可进口。至于所有源自上述五个县的冷冻或冷藏野味、肉类和家禽、禽蛋须附有由日本主管当局所签发的辐射证明书,证明有关食物的辐射水平没有超出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指引限值,否则亦禁止输入本港。
 
  对于有报道指特区政府采取严厉措施保障食物安全「为赢北京印象分」,特区政府必须强调,在「一国两制」的保障下,香港实行高度自治,并维持香港的经济和社会制度。香港是一个自由港,也是一个单独关税区,特区政府按香港的情况和考量实施食物安全管制制度,以保障本港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
 
  特区政府制订有关措施,是参考其他经济体的管制措施,以及考虑到受排放计划影响风险较高的食物主要是来自福岛及其附近沿岸县份的水产品等多项因素。特区政府会在排放开始后观察一段时间,以获得更多监察和科学数据以进一步审视福岛核废水排放计划对食物安全的影响,不时检视相关措施。
 
  与此同时,食物环境卫生署辖下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会继续加强对日本进口食品的检测,并按风险评估的结果适时调整相关监测工作。事实上,食安中心已于六月中起全面提升就日本进口食品的检测范围,检测所有由日本进口的水产品及加强检测其相关的加工食品。
 
  特区政府会继续与日方保持紧密沟通,并密切监察日本进口食品和福岛核电站排放核废水的最新情况,评估相关风险,以助保障本港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
 
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5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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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左五)和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左四)今日(七月十二日)与日本驻港总领事冈田健一(右三)会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