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行政长官签署《2023年区议会(修订)条例》(附图)
***************************
  行政长官李家超昨日(七月七日)根据《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签署经立法会通过的《2023年区议会(修订)条例》(《条例》)。《条例》将于七月十日刊宪,并根据《条例》第1(2)(a)条,在刊宪当日起实施,以组成第七届区议会。
   
  李家超说:「《条例》是特区完善地区治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香港由治及兴有标志性的意义,是今年特区最重要的法例之一。我感谢立法会通过有关法例,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修例工作的支持。我亦肯定政府团队和同事们所作出的工作和努力。」

  特区政府会全力推展有关完善地区治理的各项工作,包括召开分别由政务司司长和政务司副司长主持的地区治理领导委员会和地区治理专组会议,同时为区议会的运作和区议员的履职监察机制订明指引,依法筹备选举,让新一届区议会顺利于明年一月一日上任。特区政府相信新一届的区议会将与政府共同努力,解决地区民生问题,为市民谋幸福,团结社会,共建香港。
 
2023年7月8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5时01分
即日新闻  

图片

行政长官李家超昨日(七月七日)根据《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签署经立法会通过的《2023年区议会(修订)条例》(《条例》)。《条例》将于七月十日刊宪,并根据《条例》第1(2)(a)条,在刊宪当日起实施,以组成第七届区议会。
行政长官李家超昨日(七月七日)根据《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签署经立法会通过的《2023年区议会(修订)条例》(《条例》)。《条例》将于七月十日刊宪,并根据《条例》第1(2)(a)条,在刊宪当日起实施,以组成第七届区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