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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社交媒体平台的诈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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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锦辉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网上诈骗案件宗数有上升趋势,当中不少涉及网上社交媒体平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统计,过去三年,涉及社交媒体平台的骗案宗数,并按骗案的种类列出分项数字;该等骗案中,涉及最多骗案宗数及骗款的首三个社交媒体平台为何;如没有相关资料,会否进行统计;
 
(二)过去三年,每年警方要求社交媒体平台移除多少个假帐户;有否统计,有多少个假帐户被强制移除后,其帐户持有人以其他身分重开帐户;如没有统计,会否要求社交媒体平台定期作出相关统计,以辨识可疑帐户,防止骗徒再次行骗;
 
(三)是否知悉,过去三年,有多少宗涉及社交媒体平台的网上骗案获第三方赔偿(例如有关的社交媒体平台或银行),以及相关赔偿金额为何;
 
(四)现时有否法例要求社交媒体平台进行自我监管,包括主动移除欺诈广告、封锁虚假或怀疑进行欺诈活动的帐户,以及标示可疑帐户等;如否,有否考虑就相关事宜立法,以规范社交媒体平台,并按例惩处未有依法履行责任的平台;
 
(五)会否研究立法,要求社交媒体平台在其用户被平台的广告及欺诈帐户欺骗时,承担应有责任,包括向受骗人士作出赔偿;及
 
(六)现时有何措施确保社交媒体平台上的资讯安全,以尽力防止骗案的发生?
 
答覆:
 
主席:
 
  诈骗是严重罪行。不论是透过什么方式进行,只要涉及违法行为,我们都会严厉打击。任何人干犯《盗窃罪条例》(第210章)第16A条「欺诈罪」,最高可判处监禁14年;若被控同一条例第17条「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最高可判处监禁10年。另外,任何人因诈骗得益而被控《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455章)第25条「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最高可判处监禁14年及罚款500万元。基于互联网兴起的全球大趋势,不少国家和地区近年均见诈骗案显著上升。警方会持续透过加强执法、宣传教育、多机构合作、情报分析及跨境合作,提高市民的警觉性,打击各类型的诈骗案。
 
  就议员的提问,经谘询警方后,现回覆如下:
 
(一)过去三年诈骗案总数及网上骗案按种类的分项数字见附表一。从近年数字可见,诈骗案中超过七成为网上骗案。骗徒的行骗手法涉及电邮、虚假网站、虚假连结、社交媒体平台、通讯软件等的使用,亦有个案采用多于一项行骗渠道。警方没有亦无计划统计按个别社交媒体平台的骗案数目和骗款金额的资料。
 
(二)警方在执行职务时,如为防止及侦查罪案的需要,会要求有关人士/机构(包括资讯及通讯科技公司)提供资料或作出配合,包括向互联网平台提出移除帖文或其他资料(包括影片、文字及图像等)的要求,例如移除怀疑涉及诈骗的内容及伪冒他人作行骗的假帐户等。过去三年,警方向本地及海外网上服务供应商提出移除与罪案有关的资料的数字见附表二,警方并没有备存当中涉及骗案和假帐户的分项资料。
 
(三)至(五)互联网的世界并不是一个无法可依的虚拟世界。根据香港现行法例,大部分在现实世界用以防止罪行的法例,原则上均适用于网络世界。市民必须合法及负责任地使用互联网。任何人在网上发布不当言论,如涉及刑事成分,政府一定会严正执法。
 
  警方一直采用多机构合作模式,与社交媒体平台保持行之有效的紧密联络机制。如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发现与罪案有关的资料,警方会主动联络该平台,以及时制止社交媒体平台被利用作为犯案的媒介及工具。此外,各社交媒体平台亦应履行机构社会责任,设立行为守则、服务条款及私隐政策,以规限用户在相关平台上发放的资讯内容,防止用户不适当地使用其平台发放资讯。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一直致力与警方和银行业界加强信息共享工作,以打击骗案和相关的傀儡户口网络。其中,警方已有机制,将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涉及骗案的户口资料提供予银行,以便银行作出跟进。为进一步加强打击罪案,在金管局支持下,「反讹骗及洗黑钱情报工作组」于二○一七年由警务处成立,初期有10间零售银行参加,至二○二三年六月底增加至28间零售银行。通过加强警方与银行之间的情报分享和数据分析,自情报工作组成立以来,银行已识别超过21 000个之前未知悉的傀儡户口,并即时采取如限制账户资金进一步转移等行动,以及支援警方调查。
 
  就减低损失及追讨赔偿而言,警方全天候运作的「反诈骗协调中心」(「协调中心」)与银行业界设有止付机制,为市民遇上怀疑骗案时提供适时协助,拦截骗款。在银行业界的协助下,该机制在二○二二年成功拦截超过港币13亿元骗款,减低受害人的损失。此外,法庭在判决后,会就警方在调查期间检取作证物的失物或涉案的现金款项的处理发出指令。如法庭接纳有关证物全部属于某受害人,可指令将之归还。另外,受害人也可考虑就所蒙受的损失透过民事途径索偿。如有需要,受害人可向警方索取有关案件的文件以进行有关程序。
 
  警方并无备存亦无计划收集有关第三方赔偿的资料。
 
(六)警方致力打击各类骗案,包括采取情报主导的执法行动,并积极采用多机构合作模式,加强与各持分者的协作,透过多渠道、「铺天盖地」式的宣传策略,提高市民对各类型骗案的警觉性及对电脑、网络保安、使用互聯网和社交媒体相关风险的意識。
 
  执法方面,今年首五个月,警方透过情报主导行动成功瓦解多个诈骗集团,涉及超过2 780宗「网上购物骗案」、「钓鱼骗案」、「投资骗案」、「电话骗案」等,拘捕超过1 460人。
 
  宣传教育方面,警方于二○二一年八月推出「守网者」网站(cyberdefender.hk/),让市民浏览,加强他们对资讯安全风险、网上欺诈、不良资讯的认知,避免堕入网上陷阱。
 
  警方也于去年九月及今年二月分别推出的一站式诈骗陷阱搜寻器「防骗视伏器」及其应用程式「Scameter+」,透过输入有可疑的平台帐户名称、可疑的银行户口号码、电话号码、电邮地址等,以评估诈骗及网络安全风险,协助市民分辨加强预防、侦测及制止诈骗行为,以及减少公众的财务损失。「防骗视伏器」亦会提供防骗提示,加强他们对各类型科技罪案的最新手法的认知。这些应用程式至今已录得约100万次搜索,16.2%结果显示有风险,当中六成确认与骗案有关。
 
  此外,市民如怀疑遇上骗案,也可以致电热线18222,向警方24小时运作的「协调中心」查询及寻求协助。
 
  警方会继续加强与相关持分者的合作,透过举办不同类型的宣传及教育活动,以不同形式走进社区,提高市民对使用社交媒体相关风险的意识,同时亦加强宣传及教育,以多角度打击网上骗案。
 
2023年7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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