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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二题:商用车辆泊车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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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易志明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物流局局长林世雄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运输业界人士反映,政府近年推出多项增加商用车辆泊车位的措施进度缓慢,以致有关泊车位仍然供不应求。另一方面,短期租约土地(包括作临时停车场的用地)陆续被收回作发展之用,导致有关泊车位不足的问题加剧,更迫使该等车辆的司机需跨区泊车,令业界营运者更难招聘司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未来两年,政府计划收回的短期租约停车场的详情,包括:收回土地的原因和日期、土地的位置和面积,以及各类受影响车辆(包括重型货车、中型货车、旅游巴士及接载学童的车辆)的数目;

(二)未来三年,政府拟就用作为收费停车场的相关用地而进行短期租约招标的详情(包括招标日期及可供各类商用车辆停泊的车位数目);及

(三)鉴于据悉,大部分商用车辆都是按其司机居住地方停泊,但由于有关泊车位不足,以致不时出现有关司机居住在港岛,却要到九龙泊车及取车,这类跨区泊车对有关司机造成不便,亦加重道路的交通负荷及加剧路边空气污染,当局在未来收回短期租约停车场时,会否考虑先在有关地区另觅土地兴建停车场;如会,详情为何;如否,政府如何协助受影响司机解决泊车问题?

答覆:

主席:

     商用车辆提供客货运输,在各行各业以至整体经济方面担当重要角色。政府提供泊车位的政策,是尽量配合商用车辆的泊车需求。政府重视商用车辆泊车位的供应,并就此一直积极推展一系列短期及中长期措施,包括:

(a)在合适的路旁地点划设夜间商用车辆泊车位;

(b)在合适的短期租约停车场的租约条款中,订明最少须提供的商用车辆泊车位数目;

(c)鼓励学校在非上课时间开放校舍供学生服务车辆停泊;  

(d)在不影响交通畅顺、道路安全或道路使用者上落客货的情况下,于合适地点增加路旁商用车辆泊车位;

(e)政府于二○二一年八月修订了《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划标准》),除了增加私人和资助房屋发展项目的私家车附属泊车位数目外,亦增加了资助房屋发展项目的商用车辆泊车位种类及数目(注),照顾不少居住于资助房屋的商用車辆司机的泊車需求;及

(f)按照「一地多用」原则,在合适的「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及公共休憩用地项目中提供公众泊车位(包括商用车辆)。

注:经修订的《规划标准》增加了资助房屋附设的上落客货处数目,以便在可行情况下,开放这些上落客货处供大型商用车辆通宵泊车。修订后的《规划标准》亦根据不同类型商用车辆的尺寸大小引入两款「共用」泊车位,一款为轻型货车及小型巴士共用,另一款为中型/重型货车及旅游巴共用。此外,在修订前,《规划标准》要求公共租住房屋每200至600个单位须提供一个轻型货车泊车位。修订后利用新增的共用泊车位模式,列明资助房屋每260个单位须提供一个轻型货车及小型巴士共用泊车位。

     就有关的提问,经谘询地政总署及运输署后,现综合答覆如下:

(一)短期租约一般适用于临时性质用途,以便土地作长远发展用途前善用土地资源。当地政总署考虑批出短期租约、续租或重新招标时,会考虑有关用地的长远用途和推行时间表。一般而言,如有关短期租约用地无须即时用作长远用途,则会继续批出短期租约,但如果有关土地需要用作推行长远用途,地政总署会按照租约条款,预先通知租户将终止租约及收回有关土地。上述政策亦适用于短期租约停车场。

     根据现时已确定会推行并已有发展时间表的项目,未来两年(即二○二三/二四至二○二四/二五年度)共有约13个现时用作短期租约停车场的土地需要被收回用作推行发展项目,包括公营房屋、铁路发展,及社区设施项目等,相关土地位于屯门、离岛、北区、荃湾葵青,以及九龙东,面积共约7.9公顷。由于短期租约条款一般没有列明停车场内停泊车辆的数目,地政总署没有关于受影响车辆数字的资料。

(二)地政总署预计于二○二三年全年招标出租的土地总面积约为6.5公顷,当中拟用作或部分用作临时收费停车场的土地面积约2.1公顷,大部分是新土地。往后年份的招标准备工作正在进行,实际细节可能会因应情况再作调整,因此地政总署现阶段未能提供进一步详情,但如有合适土地和相关部门同意,政府会考虑拨作收费停车场用途。地政总署会透过其网页(www.landsd.gov.hk/tc/stt/forecast.htm)不断更新六个月内的短期租约招标预报,以便公众人士及业界获取各幅将会招标土地的详情。

(三)在规划长远土地发展时,运输署一般会要求项目倡议人进行交通影响评估并提供意见,当中亦会检视泊车需求及对现有泊车位供应的影响(当中包括被收回用作其他发展用途的短期租约停车场),并采取适当的缓解措施,以尽量补足相应数目的泊车位。例如,运输署会要求项目倡议人在发展项目中探讨及研究提供公众泊车位的可行性等。

     另外,为协助受影响停车场营运商及运输业界,运输署会继续与地政总署保持紧密联系,视乎区内的泊车需求及可用土地资源,物色合适的用地 (如有) 用作短期租约停车场,减低因发展项目而须终止的短期租约停车场所带来的影响。此外,一如上文第一段所述,政府推行多元化的措施增加泊位,包括修订《规划标准》更好回应居住于资助房屋的商用车司机的泊车需求,以期在不同地区增加泊位供应。
 
2023年7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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