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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题:向精神科患者提供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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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美芬议员的提问和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二○二一年十月至二○二二年九月期间,公立医院精神科专科门诊有超过48 000个预约新症,有关轮候时间中位数为14至63个星期,而最长轮候时间更超过90个星期(即接近两年),有精神科患者因而未能适时得到治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会就精神科专科门诊新症预约的轮候时间中位数订立明确指标,是否知悉有关指标会于何时生效,以及医管局何时会对该等指标进行检讨,以期更快速地向精神科患者提供治疗;

(二)是否知悉,本年一月以来,公立医院精神科专科门诊的预约新症数目及提供有关服务的人手;及

(三)是否知悉,医管局如何监察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科患者,以确保他们在出院后按时服药及覆诊?

答覆:

主席:

  就梁美芬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后,现回覆如下:

(一)政府在二○二三年六月九日公布十项加强措施支援精神复元和有精神健康需要人士,当中包括医管局就精神科专科门诊新症预约的轮候时间中位数订立明确目标,分别是第一优先(即紧急)个案轮候时间中位数不超过一星期,而第二优先(即半紧急)个案则不超过四星期。

  有关目标现已生效。医管局会适时进行检讨,确保病情紧急并需要及早诊治的病人获得优先跟进及治疗。

(二)由二○二三年一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为止,精神科专科门诊预约新症数目为21 182(临时数字)。

  就提供精神科专科门诊服务的人手,医管局以综合和跨专业方式,由包括精神科医生、精神科护士、临床心理学家、职业治疗师和医务社工等所组成的团队提供精神健康服务。医管局采用跨专业团队的方式,以便灵活调配人手应付服务需要和运作需求。由于医疗专业人员通常需要支援多项精神科服务,因此未能分开计算支援精神科专科门诊新症所涉及的人手。在二○二二/二三年度(截至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共有381名精神科医生、3 015名精神科护士、111名临床心理学家和302名职业治疗师于医管局精神科工作(注一)(注二)。

(三)根据《精神健康条例》(第136章)第42B条,如病人有刑事暴力的病历或有使用刑事暴力的倾向而在当时可被羁留,但可在若干条件的规限下安全地释放,则可在施加指明条件的情况下获得释放。因此,病人如情况稳定,医管局可召开跨专业个案会议,在相关专业人员(如主诊医生、医务社工、个案经理、护士和专职医疗人员等)共同讨论下,决定该病人在施加若干条件的情况下可否获得释放离院。

  相关条件可包括要求病人居住在指明地方(如居所、中途宿舍、残疾人士院舍及长期护理院等)、于指明的门诊接受覆诊、服用医生所处方的药物,以及受社会福利署署长监管。

  医管局社区精神科服务跨专业团队会因应居于社区的精神复元人士的病情和临床需要及风险,提供适切的社区支援,包括疾病管理及药物管理。一般而言,个案经理会在家访时了解病人的服药情况及提醒病人按时覆诊。

  此外,医管局的精神科专科门诊或精神健康专线会主动联络缺诊的高风险病人,并即时补办覆诊日期。

  若有条件释放的病人没有遵守释放条件及基于其健康或安全,或为保护他人着想而有需要,医管局可把该名病人召回精神病院。

注一:上述人手数字是按相当于全职人员的人手计算,包括常额、合约和临时员工,但不包括医管局总办事处的员工。

注二:精神科医生是指在精神科专科工作的所有医生,实习医生除外。
 
2023年7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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