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四题:巩固香港作为国际贸易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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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吴杰庄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的书面答覆∶
  
问题:
  
  就二○二二年《施政报告》的「附件∶指定项目指标」中有关「国际贸易中心」的其中两个指标,即于二○二三年内举办或参与60项联系《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及持份者的相关活动/会议/对话,以寻求尽早加入RCEP,以及于二○二三年内通过一连串工作推动香港作为共建「一带一路」功能平台,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就上述联系RCEP成员及持份者的工作的详情及最新进展(包括至今举办或参与的相关活动/会议/对话的数目及内容,以及曾联系的成员国),以及有否评估有关工作的成效;

(二)当局在推动香港作为共建「一带一路」功能平台的工作的详情及最新进展,包括在今年上半年举办相关促进活动及交流会的数目及参与人数(按项目以表列出分项数字),以及有否评估有关工作的成效;及

(三)香港加入RCEP的最新进展,以及有否评估香港是否能如期在今年内加入;政府将会与哪些中东地区或新兴经济体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及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当局有何新措施及计划协助中小企业开拓RCEP成员国的市场?
 
答覆:
 
主席:
 
(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注一)为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涵盖全球总人口及国内生产总值总和约30%。香港与RCEP成员的经贸结连非常紧密,并已与RCEP 15个成员中的13个成员签订了自贸协定。二○二二年,香港与15个RCEP成员的货物贸易总额近8,600亿美元,占香港货物贸易总额超过70%。
 
  自RCEP于二○二二年一月一日开始生效之后,特区政府已随即正式提出加入RCEP的申请,亦一直积极利用双边及区域会议等不同平台,以及由商会及媒体举办的活动,进行游说工作,寻求尽早加入RCEP,并获得正面回应。行政长官在二○二二年《施政报告》中,订立了于二○二三年内举办或参与60项联系RCEP成员及持份者的相关活动/会议/对话的绩效指标。截至六月二十三日,特区政府已举办或参与40项相关活动/会议/对话,涵盖所有RCEP成员,包括政府及商界持份者。有关的游说工作会持续进行。
 
(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商经局)一直积极巩固香港作为共建「一带一路」功能平台和重要节点,并加强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合作,致力为业界开拓更大市场。今年二月,行政长官率领30多位来自不同界别的高级别代表出访中东。是次访问成果丰硕,包括与沙特阿拉伯政府启动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投资协定)的正式谈判,与当地机构和企业分别签署13份合作备忘录或意向书,涵盖建筑、金融、创新科技、商贸和交通等范畴。代表团回港后仍继续跟进「一带一路」合作项目。商经局在六月举办了第二次「政策沟通交流及能力建设计划」,以「绿色及可持续发展」为题,通过一系列专题研讨及实地考察,加强特区政府与内地部委就「一带一路」的政策交流。今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10周年,特区政府正积极筹备年度盛事的第八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预计有数以千计来自内地、海外和香港的各界政商领袖和企业机构等参与。商经局亦将于下半年再次举办内地企业伙伴交流对接会。
 
(三)RCEP协定订明,会在生效18个月后根据RCEP联合委员会所订定的细则,开放予其他国家/单独关税区加入。据了解,RCEP联合委员会的准备工作尚在进行中。特区政府会密切留意事情的进展,并继续寻求与各RCEP成员早日展开磋商和讨论,努力凝聚各地各界支持香港加入RCEP的共识。
 
  为配合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及充分利用香港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独特优势,特区政府一直积极寻求与贸易伙伴包括中东地区及「一带一路」沿线等地区缔结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为香港的贸易及投资注入新动力。自贸协定方面,香港于二○二三年一月与秘鲁展开双边自贸协定谈判,双方均有意尽快达成高质素及全面的自贸协定。同时,我们亦加强与中东地区具有潜力的经济体接触(例如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注二)),探讨商签双边或区域自贸协定的可能性。投资协定方面,我们正加紧与巴林和沙特阿拉伯谈判,期望谈判能早日完成。同时,我们继续与中东及「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潜在投资协定伙伴进行探索性讨论。
 
  另外,政府一直协助中小企业开拓包括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在内等更多元化的市场,其中,「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资助中小企业开拓在37个已与香港签署自贸协定及/或投资协定的经济体(包括所有东盟和RCEP成员国)的业务发展。为进一步协助港商及投资者开拓市场,自二○二三╱二四财政年度起的五个财政年度,政府会向香港贸易发展局增拨合共五亿五千万元,协助香港企业把握「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机遇,以及开拓新兴市场包括东盟市场,并加强环球推广。
 
  行政长官亦计划于七月底率领商贸团出访东盟部分成员国,协助港商在当地寻找商机,为香港经济闯新出路。
 
注一:RCEP成员包括中国内地、东盟十国(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及越南)、澳洲、日本、韩国及新西兰。
 
注二: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的六个成员国为巴林、科威特、阿曼、卡塔尔、沙特阿拉伯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2023年7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