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七题:受资助机构宣传国家意识的工作
********************
  以下是今日(七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吴秋北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意见认为,有学校、社福机构、环保团体及文化演艺团体等获政府资助的机构,过往未有履行责任主动积极宣传国家意识、说好中国故事,更在「黑暴」期间参与支持「黑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制订指引,要求各法定机构及受政府恒常拨款资助的非政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学校、社福机构、环保及文化演艺团体)和项目进行以下工作,并就该等工作制订绩效指标:
(i)在国庆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等重大节庆按指引并庄严地展示国旗;
(ii)向职员、服务使用者及公众提供国情教育及国情读本,并就职员的有关工作作适当的书面考核并备存人事档案,作为升迁的参考准则之一;及
(iii)在机构或项目介绍中显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资助」的字眼;
如有,已遵照指引的机构数量、比率及名称,以及有关工作是否已达标;如没有,原因为何,以及政府将在何时制订相关指引及绩效指标;及

(二)有否即时终止故意违反上述要求或不达标的机构或项目的资助,并要求有关机构或项目负责人把由故意违反或不达标日期起的资助退还政府;如有,有关机构或项目的数量及名称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以及政府将如何对有关机构或项目负责人问责?

答覆:

主席:

  就吴秋北议员的提问,经谘询相关政策局及部门后,现综合回覆如下:

在重大节庆展示国旗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鼓励市民及机构(包括受资助机构)在适当场合正确使用国旗及其图案,以表达爱国情怀。

  根据行政长官透过宪报公布的「关于展示及使用国旗、国徽及区旗、区徽的规定」,行政长官办公室、政府总部、立法会、终审法院、高等法院等机构,须在工作日、国庆日(十月一日)、香港特区成立日(七月一日)等重要节日展示国旗。至于学校方面,教育局局长已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第7A条发出指引,指示中小学(包括特殊学校)必须于每个上课日、元旦日、香港特区成立日及国庆日升挂国旗及每周举行一次升国旗仪式,以及于上述日子当日或前/后的上课日举行升国旗仪式,并在升国旗仪式中奏唱国歌。专上院校则须参照教育局局长向中小学发出的指示,处理每日升挂国旗及每周举行升国旗仪式的事宜。教育局亦强烈建议幼稚园在条件许可下,尽可能参照中小学的规定升挂国旗及举行升国旗仪式,让学生从小开始认识国旗。

  社会福利机构方面,社会福利署(社署)鼓励各营办受资助福利服务的机构积极配合在服务单位的处所展示国旗和区旗,并提醒机构须遵守《国旗和国徽条例》及《区旗和区徽条例》的相关规定。社署亦会鼓励各机构在国庆日、香港特区成立日等重大节庆,在服务单位的处所展示国旗和区旗。

向公众及资助机构提供国情教育

  在向公众推广国情教育方面,民政及青年事务局与公民教育委员会(委员会)紧密合作,透过不同渠道和项目,在学校以外及在社区推动国民教育,包括委员会出版的刊物、网页和社交媒体专页;制作国歌政府宣传短片;举办问答比赛、讲座及公民教育展览;资助符合申请资格的团体举办国民教育推广活动;于委员会辖下的公民教育资源中心内提供常设互动展馆、导赏服务及举办电影欣赏会、培训课程、讲座及专题展览等。

  教育局以「多重进路、互相配合」方式,采取多元化措施,包括提供课程指引、发展学与教资源、为教师提供培训,以及为学生举办全方位学习活动(包括内地交流)等,推动学校在课堂内外全校参与推行国民教育,深化学生对国家及国情的认识,并加强学生的国民身份认同和民族自豪感。由二○二○/二一学年起,教育局优化新入职教师及在职教师培训课程,内容涵盖国家教育发展、《宪法》、《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加强教师对国家发展的了解及正确认识香港特区的宪制地位。此外,《行政长官2022年施政报告》亦提出,公帑资助学校新入职教师及公营学校晋升教师必须参加内地学习团。随着香港与内地全面通关,教育局已陆续为新入职教师、在职教师及晋升教师举办内地学习团,让教师透过亲身的体验,进一步了解国家的最新发展及香港在国家发展的机遇和贡献。
 
  此外,劳工及福利局(劳福局)亦和社署鼓励机构把握机遇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强化香港与内地的社会服务专业交流,并积极配合粤港澳大湾区的福利服务建设。过去一年,劳福局和社署积极推动香港社福界投入国情教育,包括举办「社福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主席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社福界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研习班」以及与香港社福界心连心大行动联合举办「香港社福开新篇高峰会」,全力推动香港社会福利事业更好配合国家福利服务发展及支持特区政府良政善治。劳福局和社署与社福界亦透过参观粤港澳大湾区福利服务,推动业界融入国家福利服务发展。
 
  在文化艺术方面,文化体育及旅游局透过举办展览、讲座、文化交流等活动提升市民对中华文化艺术的理解和欣赏,从而加深市民(包括青年)对国家的历史和发展的认识。例如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以及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重新开放的香港海防博物馆的各项展览。香港艺术发展局每年提供约300万元资助本地艺术团体及艺术家到内地演出和参与内地主要艺术节,例如「相约北京」国际艺术节、上海1862时尚艺术中心、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等。受政府资助的艺术团体亦安排在内地巡演,并与内地艺团合作交流。艺术工作者透过与内地的文化交流活动,加深对国家发展的认识,提升国家意识及民族情感。
 
对受资助机构鸣谢拨款赞助的要求
 
  一般而言,特区政府各政策局及部门所制定的资助基金和计划,会透过各相关资助条件,规定获资助机构须适当鸣谢政府资助来源。如获资助机构未有遵守规定,又未能提出合理解释,其有关项目所获资助可遭暂停或终止。
 
2023年7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