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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八题:推动航运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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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周浩鼎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物流局局长林世雄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为推动航运业发展,政府近年推出多项政策,例如税务优惠措施。有意见认为,若政府能更积极吸引更多国际航运企业进驻本港,定可使本港航运业更上一层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为支援高增值航运业的发展,政府有否考虑把香港海运港口局升格为独立法定机构,从而赋予其更广泛的职权,以便其更有效督导高增值航运业的发展;

(二)有否考虑拨出政府土地让航运业的国际组织(包括与海事保险、海事仲裁及船舶租赁等事宜有关的组织)集中进驻,从而建立有助于航运产业集群的地标,以及强化香港推动高增值航运业的形象;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香港水域设有海上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政府有否成立专责小组,探讨容许轮船透过最新技术于海上接收液化天然气的可行性,以促进本港航运业发展,并达致环保减排及配合中央政府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特区政府一直致力巩固香港作为国际航运中心的地位和提升我们在高增值海运服务方面的优势。事实上,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支持香港港口的地位和发展高增值海运服务,以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政府一直采取多方面措施进一步推动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自二○二○年起,政府推出不同税务优惠,包括为船舶租赁提供免税和为海事保险业务及航运业商业主导人(即船舶管理人、船舶代理及船舶经纪)提供半税优惠,吸引更多海运企业落户香港。同时,我们积极推动「智慧港口」,分阶段透过建立全新数据共享平台,促进海运及港口业数据共享,提高码头营运效率。此外,我们今年已向「海运及空运人才培训基金」注资二亿元,加强相关人才培训。我们亦积极加强与大湾区港口的沟通协作,例如运输及物流局在二○二三年五月与广州市港务局签署《穗港大湾区港航事务合作协议》,建立港口及航运事务沟通合作机制。

  展望未来,我们正积极落实财政司司长于二○二三至二四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公布的一系列新措施,并成立海运及港口发展策略专责小组,联同香港海运港口局及高端航运服务业界代表,目标在今年年底或之前就以下策略提出行动纲领,包括:

(一)提升船舶融资、海事保险、海事仲裁和船舶管理等业务,让香港成为全球领先的高端航运服务市场;
(二)助力全球海运和港口业务向零碳排放转型;
(三)推动航运智能化和数字化发展;及
(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及国际航运界的交流协作。

  我们亦会加快推动高端航运服务业的策略研究,以及加强业界在国际及大湾区的交流。每年一度的旗舰活动「香港海运周」规模也会扩大,加强推广和宣传香港的海运及港口业,以巩固和持续提升香港作为国际航运中心的地位。

  就周浩鼎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经谘询环境及生态局和海事处后现答覆如下:

(一)就成立法定航运组织的建议,我们认为须先解决一些关键问题,尤其财政方面的可持续性、是否需要肩负法定功能等。倘若建议的法定海运组织没有恒常而稳定的收入来源,实在难以维持有效而持久的运作。

  事实上,香港海运港口局和其辖下的三个委员会自二○一六年成立起一直积极发挥作用。近年不少新政策和措施,皆有赖该局成员向政府提出建议,最终得以落实,例如船舶租赁及航运业商业主导人新税制和提升香港船舶注册处服务的安排等。总体而言,政府对成立法定组织作为长远安排持开放态度,我们会按需要研究下一步安排。

(二)我们一直致力巩固香港作为国际海运中心的地位。继国际海上保险联盟于二○一六年在香港设立首个在汉堡总部以外的办公室——亚洲区中心,以提升对亚洲地区海事保险的支援后,我们在二○一九年亦成功争取国际航运公会于香港设立自该会在一九二一年成立以来首个在伦敦总部以外的海外办事处。另外,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IMCO)于二○二○年九月宣布通过《BIMCO法律及仲裁条款2020》,在全球海运业通用的标准合同中,将香港列为四个指定仲裁地之一。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亦于今年五月在香港举行其年度会议。根据我们从业界了解,国际航运组织在香港设立办公室时多选择与本地业界组织合作,包括共用办公室或秘书处设施。有见及此,我们暂时没有计划拨出政府土地,让国际航运组织集中进驻。

  我们将与业界继续保持紧密沟通,了解他们的实际需要,并采用不同措施积极吸引更多国际航运组织在香港设立办事处。

(三)作为国际航运中心,香港一直透过不同措施推动绿色港口发展,并鼓励业界采用更多可持续的航运措施。就此,香港成为了亚洲首个强制远洋船停泊转用低硫燃油的港口。政府亦与内地携手减少船舶的排放,包括与广东省政府共同落实在珠江三角洲水域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进一步收紧要求,规定所有船只不论正在航行或停泊,都必须使用低硫燃油或液化天然气等合规格燃料。为了进一步鼓励远洋船使用洁净能源,政府亦正探讨具体方法推进远洋船使用液化天然气。就此,环境及生态局和运输及物流局已成立联合工作小组,与相关业界人士积极探讨在香港提供液化天然气给远洋船补给的具体方法,例如积极研究利用两电新兴建的海上液化天然气接收站为远洋船在本港进行液化天然气加注探讨可行方案,以及参考国际经验发展适用于本港的液化天然气加注技术标准,以积极配合国家的碳减排目标,为国家航运减排作出贡献。
 
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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