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执行董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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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司司长根据行政长官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强积金条例》)下转授的权力,委任郑兆勋为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执行董事(政策),任期为三年,由二○二三年七月一日至二○二六年六月三十日,首末两天包括在内。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公布上述任命时表示:「郑先生自二○二一年起出任积金局政策发展及研究部主管,在推展重要的修例工作方面一直发挥积极作用,致力保障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成员的权益。我们有信心郑先生将继续为强积金制度的改革作出宝贵贡献。」
 
  积金局是于一九九八年九月根据《强积金条例》成立的法定组织,负责规管和监察强积金制度。
 
 



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