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讨银行三级制展开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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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发出检讨银行三级制的公众谘询文件。
   
  银行三级制(即分为持牌银行、有限制牌照银行及接受存款公司)推出至今已有40年,目的是在维持进入银行体系的灵活度与保障小存户之间取得平衡。金管局最近对香港银行三级制进行检讨,确保因时制宜。
   
  根据检讨结果,金管局建议将三级制简化为二级制。谘询文件载述的主要建议如下—
 
  • 保留持牌银行为「第一级别机构」,并将接受存款公司并入第二级别,后者继续称为有限制牌照银行;
  • 维持对「第二级别机构」的要求不变,包括最低资本要求(一亿港元);最低存款额要求(50万港元);以及存款期不受限制;以及
  • 为现有接受存款公司设立五年过渡期,以升格为「第二级别机构」(即有限制牌照银行)或持牌银行。
 
  金管局总裁余伟文表示:「这次检讨的目标,是简化香港银行体系的结构,提升其在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方面的重要角色,并激活接受存款公司类别的机构,增加它们在经营业务及满足客户需要方面的灵活度和效率。」
   
  公众谘询今日展开,并于九月二十五日结束。谘询文件载于金管局网站(www.hkma.gov.hk/media/chi/regulatory-resources/consultations/20230626c1.pdf),欢迎有兴趣人士于上述截止日期或之前向金管局提交意见。



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