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六题:支援听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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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狄志远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的书面答覆:
问题:
根据政府统计处的数字,在二○二○年全港有246 200人听觉有困难。关于支援听障人士,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i)全港聋人/弱听人士的人数、(ii)他们使用各政府部门服务的分别人数、(iii)他们使用各政府部门服务时需要手语翻译员服务的次数,以及(iv)每次使用手语翻译员服务的平均时间;
(二)过去五年,每年聋人使用香港警务处992紧急短讯求助服务的人数、每次由报案到警员到场的平均所需时间,以及该等人士到警署报案时轮候手语翻译员服务的平均时间分别为何;
(三)鉴于警方于二○一七年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会研究992紧急短讯求助服务处理相片及影片的可行性,现时相关工作的进度为何;
(四)是否知悉,过去五年,每年司法机构备存的手语传译员名单中的人数,以及聋人/弱听人士在司法程序中需要使用手语传译服务的个案宗数;该等资料会否开放予公众阅览;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鉴于有意见认为,现时教育局推行的融合教育,在聋人/弱听人士学习手语方面缺乏支援,政府会否加强对聋人/弱听人士,以及健听人士的手语教育;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鉴于据悉,现时官方未有统一的手语系统,政府会否推行官方手语系统;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七)政府就支援聋人/弱听人士所推行的最新及未来的政策的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就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司法机构及各政策局,我综合答覆如下:
(一)(i)根据政府统计处于二○二一年十二月发布的《第63号专题报告书——残疾人士及长期病患者》,二○二○年全港有47 900人听觉有困难,即指任何人士在统计时认为自己一只耳朵或双耳,并在有需要时配戴助听器的情况下,听声音长期有很大困难,或完全听不到。在统计时认为自己在安静环境下有长期性的听觉困难或正在使用特别听觉辅助仪器/复康工具则为246 200人。政府没有备存二○一八、二○一九、二○二一及二○二二年的相关数字。
(ii)过去五年,听障人士使用各政府部门服务的人数表列如下:
二○一八年 | 二○一九年 | 二○二○年 | 二○二一年 | 二○二二年 | |
发展局 | 0 | 0 | 2 | 0 | 0 |
教育局 | 770 | 730 | 850 | 1 040 | 900 |
民政事务局/民政及青年事务局 | 0 | 0 | 0 | 2 | 0 |
劳工及福利局 | 740 | 670 | 540 | 590 | 590 |
屋宇署 | 7 | 14 | 6 | 10 | 3 |
公司注册处 | 1 | 1 | 1 | 1 | 1 |
香港海关 | 0 | 1 | 0 | 1 | 0 |
民政事务总署(谘询中心) | 8 | 15 | 25 | 57 | 27 |
劳工处 | 516 | 443 | 433 | 477 | 421 |
破产管理署 | 0 | 0 | 1 | 0 | 0 |
规划署 | 1 | 2 | 21 | 1 | 0 |
邮政署 | 18 | 19 | 20 | 24 | 24 |
差饷物业估价署 | 0 | 0 | 2 | 2 | 3 |
水务署 | 77 | 69 | 56 | 74 | 89 |
其他政府部门没有备存有关数字。
(iii)及(iv)过去五年,听障人士使用各政府部门服务时需要手语翻译员服务的次数,以及每次使用手语翻译员服务的平均时间表列如下:
二○一八年 | 二○一九年 | 二○二○年 | 二○二一年 | 二○二二年 | |
次数(平均时间(约)) | |||||
卫生署 | 24 (2小时23分钟) |
59 (1小时54分钟) |
34 (1小时23分钟) |
35 (2小时2分钟) |
42 (2小时8分钟) |
香港海关 | 0 | 1 (10小时) |
0 | 1 (2小时) |
0 |
入境事务处 | 2 (5小时) |
1 (3小时) |
3 (7小时) |
3 (2小时) |
0 |
劳工处 | 15 (3小时30分钟) |
15 (3小时15分钟) |
3 (4小时40分钟) |
9 (4小时23分钟) |
6 (3小时30分钟) |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 6 (1小时20分钟) |
11 (1小时21分钟) |
4 (1小时8分钟) |
5 (1小时21分钟) |
5 (1小时42分钟) |
其他政府部门没有备存有关数字。
(二)警方自二○○四年十月推出为听障或语言障碍人士而设的992短讯紧急求助热线。过去五年,每年听障或语言障碍人士登记及使用警务处992报案系统数字表列如下:
二○一八年 | 二○一九年 | 二○二○年 | 二○二一年 | 二○二二年 | |
登记使用人士数目(人) | 1 772 | 1 860 | 1 884 | 1 914 | 1 937 |
求助短讯数目(个) | 34 | 18 | 37 | 17 | 16 |
不论接收到任何形式的报案求助,警务处都会按既定程序和守则,以及案件的严重性,即时作出分类及调派适当的警务人员处理相关的报案求助。警务处并没有统计每次由报案到警员到场实际平均所需的时间。
警务处会按每宗案件的缓急次序,尽快为到警署报案而有确切需要的人士安排手语翻译员。警务处并没有备存平均轮候手语翻译员服务时间的资料。
(三)现时市民可采取不同方法报案,例如经由电子报案中心上传图像和影片。至于有关研究992紧急短讯求助服务处理相片及影片,警务处正致力更新第四代指挥及控制通讯系统,推出新一代紧急电话号码系统,包括处理文字、相片及影片的平台。此平台可让一般市民大众向警方传送与报案相关的文字、相片及影片的信息,亦会适用于992报案系统协助聋人/弱听人士报案。警务处的目标是在一至两年内推出有关服务。
(四)为秉行公义,司法机构会按法庭的指示,在法庭程序(或任何法律程序的部分过程)中,为有需要的证人或诉讼方提供手语传译服务。为此,司法机构政务处备存一份有经验的特约手语传译员(特约传译员)的名单,在有需要时安排传译员提供服务。
过去五年,特约手语传译员人数及在各级法院需要使用手语传译服务的预约数目如下:
二○一八年 | 二○一九年 | 二○二○年 | 二○二一年 | 二○二二年 | |
特约手语传译员人数 | 10 | 12 | 17 | 15 | 15 |
需要使用手语传译服务的预约数目(注) | 119 | 118 | 141 | 79 | 100 |
有关手语传译服务的一般资料包括要求提供有关服务的表格,已透过司法机构的网站向公众发放,网站资讯亦会不时按需要更新。
(五)政府采用「双轨制」推行特殊教育,就有较严重或多重残疾的学生而言,教育局会根据专业人士的评估和建议,在家长的同意下,转介他们入读资助特殊学校,以便接受加强支援服务。其他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则会入读普通学校,接受融合教育。
就听障学生而言,教育局一向鼓励学校因应学生的能力和需要,采用合适的教学及沟通模式。一般而言,入读普通学校的听障学生接收及学习口语的能力相对较佳,他们在配戴助听仪器后,可以运用口语学习知识,并与教师及同学沟通,发展社交技巧和人际关系。教师可透过视觉策略、语境提示、肢体语言、书面文字、手势等辅助下,运用口语与学生进行沟通和教学。
教育局一直为普通中、小学提供额外资源(如学习支援津贴)以支援听障学生,若学校认为较适合采用手语或综合运用手语协助学生学习,可整体和灵活地结合和运用所得的额外资源,聘请懂手语的教师或教学助理,学校亦可外购专业服务,包括手语翻译服务,以支援听障学生的需要。
在手语教育方面,教育局一直支持听障儿童学校推行多项「手语辅助教学」的计划,包括「配合新高中课程发展 开发教学手语新词汇」计划及「手语口语沟通无障碍 全方位支援听障学童」计划,持续统整及发展教师教学时所需的新手语词汇。学校亦建立手语视像字典,收纳日常及专科手语词汇,供公众人士使用。此外,学校设有「手语教学资源中心」,为有需要的学生、家长及教师提供谘询服务。教育局又推动学校透过不同的活动,如「全港小学校际手语歌比赛」、「关注听障周」、「聋人文化周」手语工作坊、手语讲座等,加强普通学校和公众人士对手语的认识。教育局会继续鼓励学校提升学生、家长和教师对听障人士和手语的认识。
(六)及(七)政府的政策目标是为残疾人士建立无障碍的环境,让他们可全面融入社会。在推广手语及支援听障人士方面,政府推行以下的主要措施:
(i)劳工及福利局(劳福局)于二○一五年九月将手语课程纳入持续进修基金课程语文范畴,并接纳课程提供者申请登记其手语课程为基金课程。现时,已有五个相关的课程纳入持续进修基金可获发还款项课程名单内。此外,劳福局亦一直与传媒、商业、社福、公营及教育等机构协作,举行多元化的公众教育活动,推广手语及聋健共融。该等活动包括手语日、手语工作坊、展览、嘉年华会、影片制作、建立手语资料库、学习手语的电脑或手机应用程式及其他教材等;
(ii)康复谘询委员会与香港复康联会/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在二○一六年六月公布《香港手语翻译员名单》(《名单》),胪列了手语翻译员的资料(包括专业资历、工作经验及联络方法)利便机构和公众选择手语翻译服务,劳福局已告知各决策局及部门在采购手语翻译服务时参考《名单》上的手语翻译员资料。此外,康复谘询委员会亦设立推广手语专责小组,就有关工作向政府提出建议;
(iii)在教育方面,教育局会继续采用「双轨制」的模式支援听障学生,致力为他们提供多元及全面的支援服务,并会持续鼓励学校(包括普通学校及听障儿童学校)因应听障学生的能力和需要,采用合适的模式(包括口语、手语和综合沟通法)教学及与学生沟通,帮助他们克服个人限制,在不同阶段健康成长及发展潜能;
(iv)在社会服务方面,社会福利署透过资助非政府机构营办的两间听觉受损人士综合服务中心及四间服务听障人士的社交及康乐中心,为听障人士提供支援服务,当中包括手语翻译服务,以协助他们与外界沟通,让他们能在社区内独立生活;以及
(v)在发布公共资讯方面,政府新闻处会为重要的记者会提供即时手语翻译,所有政府电视宣传短片均配上中英文字幕。香港电台积极制作提供手语翻译的电视节目,包括每星期播放约四小时附设手语翻译的节目,介绍手语和聋人文化,并在直播多项大型活动及体育赛事时增设手语翻译。此外,按通讯事务管理局发出的指示,三间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持牌机构须每日在指定免费电视频道的一个新闻节目内提供手语传译及字幕(手语新闻),当中两家持牌机构现已提供手语新闻,其余一家持牌机构将于本年八月中或之前推出上述服务。
完
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6分